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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销售白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收取白酒的包装物押金10万元,没收逾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8万元。甲公司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并约定包装物应当于提货之日起6个月内返还,逾期未归还者没收押金。白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计算甲公司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1-12-11 20:2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2-11 20:22

同学您好,销项税额是100*13%加上8/(1加13%)*1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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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01 追问 2021-12-11 20:25

是白酒,需不需要复合计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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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11 20:30

这里只算增值税的,增值税不涉及复合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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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01 追问 2021-12-11 20:32

麻烦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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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11 20:47

现在明白了吧,有问题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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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01 追问 2021-12-11 20:48

甲企业20某8年7月1日免税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到岸价格为28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两年。甲企业于20某9年3月31日将该设备出售。关税税率为10%,问,计算甲企业应补缴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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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01 追问 2021-12-11 20:49

老师,这一题又是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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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11 20:59

  第四十五条 减免税货物因转让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补征税款的,补税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为基础,按照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 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 补税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 1-—————————) 监管年限×12   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自减免税货物的放行之日起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但超过15日的按1个月计算;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 按这公式,是280*(9/24)*10%=1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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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销项税额是100*13%加上8/(1加13%)*13%的
2021-12-11
公司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2B10/1.13*13%=13%2B1.15=14.15万元。
2021-11-07
你好,甲公司该业务的销项税额=100万*13%%2B(5万%2B10万)/1.13*13%
2021-03-17
同学,你好。 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根据合同约定的来,到期收到包装物,则不记收入,逾期未归还的才能计入收入,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个1年的期限,超过一年不论合同怎么约定的,都要记收入 销项税额=100*13%%2B8/(1%2B13%)*13%
2021-04-27
您好,根据您的题目,(100+5/1.13)*0.13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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