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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一家小家电生产企业为増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2020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①销售小家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之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②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③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6.5万元;④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⑤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390万元;⑥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200万元;⑦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⑧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必费15⑨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⑩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50万元。题目: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021-12-26 14:5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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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6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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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26 16:41

该企业当年应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8600*0.13+200/1.13*0.13)-(6.5+390)=744.51万元 该企业当年会计利润=8600+200/1.13-5660+30+50-1650-850-80-300=316.99万元 应纳税调整项目: 1、 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免税调减30万 2、 业务招待费可税前扣除额=(8600+200/1.13)*0.5%*60%=26.33万元<90万元,调增63.67万元 3、 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利息可税前扣除额=500*5.8%=27.5<40万元, 调增12.5万元 4、 工会经费可税前扣除额=540*2%=10.8<15,调增4.2万元 职工福利费可税前扣除额=540*14%=75.6<82, 调增6.4万元 5、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可税前扣除额=316.99*12%=41.21<150, 调增108.79万元 该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316.99-30+63.67+12.5+4.2+6.4+108.79)*25%=12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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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稍后上传!
2021-12-26
你好 招待费-收入的千分之五或实际发生额60%低的 这个收入是营业收入=8600%2B200=8800万 8800*5/1000=44万,90*0.6=54万,选低的44万作为扣除标准 调增90-44=46万
2021-12-29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1-11-17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1-12-13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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