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学员,有合同吗,合同中显示是不是2020年的房租,如果合同不显示,做分录时也别体现是2020年的房租,否则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说是要记入2020年的费用中的,2021年是不可以扣的。
请问老师,我单位2021年7月支付2020年的房租,发票是2021年的,费用也是2021年计提,并支付的,请问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增处理吗?
请问老师,新租赁准则下,2021年11月开始租的,2021年11月 12月 2022年1月为免租期,但是新租赁准则从租赁开始日2021万就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这部分需要调增的,但是2021年11 12是免租期,并没有发生实际付款金额,也就是说没有调减项,只有调增项吗?
这句话怎么理解? 如果2021年没付房租,也没取得发票,2021年做了计提房租。按图片上的意思是汇算2021年5月底前未取得房租费用发票120万,汇算调增了。汇算清缴后 也就是2022取得上一年(2021年)的这发票 ,可以2022在入账吗?
请问老师,2022年单位支付了一笔2018=2021年因为计算错过,而少了的电费5万元,费用做在2022年,发票也是2022年开的,费用也是2022年支付的,请问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税前扣除吗?
请问老师,甲单位朝公司股东借款,从2021年开始借的,从2021年开始甲单位计提股东利息(计提未支付),2021年计提6万(未取得发票),2022年计提6万未取得发票),2023年1-10月计提了5万。到2023年11月支付了股东17万利息,并取得17万发票。21年和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都做了调整处理。请问23年收到票了。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