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发生重大亏损,不是必须要减资,减资是要股东会同意才行
@悠然老师1 你好。 关于实收资本减少的会计处理,如果企业发生重大亏损是不是必须要减少实收资本,还是可以选择减少实收资本?
请老师举例解释:企业发生重大亏损而减少实收资本的情形,及会计分录的编制。谢谢1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我才确认投资收益,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对应得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我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亏损就反过来做)。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成本法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或派发股利时 宣告时: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这是对的吗?
老师,企业发生重大亏损,比如说,实收资本是50万,亏损了55万,可以直接,减少实收资本吗,借实收资本,50万,贷,未分配利润50万,可以这样做会计分录吗?
请问老师,公司原本注册资本4000万,由于一直亏损,股东要求减资。减少到1500万,目前已经办理工商登记,已经退给股东1000万,剩余部分1500万是否可以挂在其他应付款上?假如现在又想增资到3000万,那增资的1500万是否可以不打款,直接用其他应付款减少,实收资本增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