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销售 借:应收账款 90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 , 贷:库存商品50000 收款 借:银行存款 90400,贷:应收账款 904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以赊销方式向乙公司销售 A 产品共计8000元(不含增值税),未来应确认的增值税额为10400元,产品实际成本为50000元,按合同规定,收款日期为2019年9月15日,且甲公司于2019年9月15日收到款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该赊销业务不具有融资性质),该批 A 产品已经发出,且在发出时,其控制权由甲公司转移给乙公司。 要求: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以赊销方式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共计8000元(不含增值税),未来应确认的增值税额为10400元,产品实际成本为50000元,按合同规定,收款日期为2019年9月15日,且甲公司于2019年9月15日收到款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该赊销业务不具有融资性质),该批A产品已经发出,且在发出时,其控制权由甲公司转移给乙公司。要求: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以赊销方式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共计80000元(不含增值税),未来应确认的增值税额为10400元,产品实际成本为50000元,按合同规定,收款日期为2019年9月15日,且甲公司于2019年9月15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该赊销业务不具有融资性质),该批A产品已经发出,且在发出时,其控制权由甲公司转移给乙公司。2019年5月以分期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B产品共计100000元(不含增值税),未来应确认的增值税额为13000元,产品实际成本为70000元,按合同规定,未来分两次等额收款,收款日期分别为2019年6月15日、2019年12月15日,且甲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2019年12月15日分别等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分期收款销售业务不具有融资性质)。该批B产品已经;发出,且在发出时,其控制权由甲公司转移给丙公司。[工作要求]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2月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0000元、增值税额78000元。A产品的成本为400000元。产品已发出,款项以银行存款收讫。甲公司将该批A产品的控制权于本年2月5日转移给乙公司。【工作要求】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4月以赊销方式销售A产品共计60000元(不含增值稅)末来应确认的增值税税额为7800元,产品实际成本为30000元,按合同规定,收款日期为本年9月15日,且甲公司于本年9月15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该赊销业务不具有融资性质)本年5月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B产品共计90000元(不含增值税,未来应确认的增值税稅额为11700元,产品实际成本为60000元,按合同规定,收款日期分别为本年6月15日、本年12月15日,旦甲公司于本年6月15日、本年12月15日分别等额开具增值稅专用发票(假设该分期收款销售业务不具有融资性质)【任务要求】对甲公司上达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促销服务费税收编码是多少
你好老师,我合作购买农业保险,购买时是现金支付,后面退保险了,退款返回公户,这个怎么做账,
老师,药品和耗材的成本率怎么计算?能够提供一下思维和计算公式吗?
请问为什么公司发生的日常开支、费用金额不大不会走公户付,而是法人或员工先垫付了?除了是公司钱不够个人先帮垫付,还有什么原因呢?
为什么收到的电子发票和s局后台导出来的发票不一样…… 打比方,A公司收到同一家公司,今年3张发票,共计10万……可是s局导出来的发票明细,今年是4张发票,共计10万…… 对比后,是收到的电子pdf发票有一张是合计开到一张票上了…而s局是开到2张发票…什么会这样???会计根据哪个做账?
老师,现在个人去税务局代开房屋租赁合同几个点
老师,5月暂估材料单价680,12月材料发票进来单价850,这个怎么处理呢
跟我们合同的境外对手公司,让我们提供一个《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说的是他们公司能减免一些税收。对这一块完全不了解。有知道的老师能解答一下吗?这个要在电子税务局开,还要公证,对我公司是否有影响。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租的别人的厂房,现在又转租出去了一部分,我们需要申报什么税种
老师,请问让补交23年个税,可以补录23年专项附加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