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乙酒厂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纳的增值税(2260000%2B678000%2B452000)/1.13*13%=390000 应交消费税(2260000%2B678000%2B452000)/1.13*20%%2B20*2000*0.5=620000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某超市按不含增值税每吨售价3000元销售甲类啤酒80吨; (2)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白酒40吨,取得不含税收入480 000,另外收取随同白酒出借的酒坛押金28 250元; (3)接受乙企业委托,将大米5吨(折市价12 000元)委托加工散装米酒,加工产品(9吨米酒)当月收回,收取加工费4000元、增值税520元。 (其他相关资料: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甲类啤酒的消费税税率250元/吨;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1)计算酒厂销售甲类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酒厂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3)计算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甲公司是一家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3 390000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678000元、包装物租金452000元。该批粮食白酒已经 发出,上述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讫。该批粮食白酒在发出时,其控制权由甲公司转移给 烟酒专卖店,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1)计算本月甲公司向专卖店销售白酒的应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局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押金20万元,要求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4.乙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0月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薯类白酒20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稅收入2260000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678000元、包装物租金452000元。该批薯类白酒在发出时,其控制权由乙酒厂转移给烟酒专卖店。增值税税率为13%,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g,1吨等于1000kg。要求:(1)计算乙酒厂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编制乙酒厂该业务的会计分录。
乙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0月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薯类白酒20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260000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678000元、包装物租金452000元。该批薯类白酒在发出时,其控制权由乙酒厂转移给烟酒专卖店。增值税税率为13%,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500g,一吨=1000KG1、要求计算乙酒厂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编制乙酒厂该业务的会计分录
为什么A是错的?他不是已经支付了?不应该有这笔分录吗
税法2上,有一个什么规定,是除房地产企业除外的,是什么呀,老师可以说一下吗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零申报
老师委托加工收回的小汽车用于分配股东要不要缴纳消费税
这道题的答案说能够自主展期的属于非流动项目,但是它的d选项是已经签订了长期协议,应该属于那种能够自主展期吧,那为什么它属于流动项目也要把它选上呢?
同一法人的企业互相进行交易往来时,是不是可以只交一份税呀
冲销上月多结转成本,怎么做分录 ?
老师,公司是代理商,购进某机器配有A和B两种配件,配件不一样价格不一样,配有配件A的机器价格是5万元,配有配件B的机器价格是5.3万元。由于配有配件A的机器已经销售完毕且供应商已经没有库存,但有客户要购买,现在跟别的有库存的代理商换配件,拿B配件跟其换配件A,不换机器,因为机器是一样的,对方只需要支付3000元差价给我们公司就行,但他们支付3000元我们能开发票给他们否?能开的话要开什么发票?
你好老师,我刚刚学习会计实操,在学习学堂实操课程时,老师说编制现金流量表是采用收付实现制,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编制现金流量表。但是我百度这个问题的时候,大部分解答说不能只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编制现金流量表,还要参考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请问具体应该听谁的。谢谢
老师,请问个人独资企业是不是就是个体工商户
2、借银行存款339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其他业务收入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0000
借税金及附加6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6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