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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企业2010年度有关资料如下:(1)应收账款项目:年初数200万元,年末数80万元;(2)应收票据项目:年初数40万元,年末数75万元;(3)预收款项项目:年初数80万元,年末数35万元;(4)主营业收入4000万元;(5)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6)其他有关资料如下: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5万元(该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收到客户用9.36万元商品(货款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抵偿前欠账款1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金额.

2022-01-10 12:4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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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0 12:55

你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000+680+40-75+200-800+35-80-15-10=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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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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