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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有什么?

2022-01-1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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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1-17 10:11

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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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32 追问 2022-01-17 10:22

合伙协议如果没有备注实缴时间,要多久要完成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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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1-17 10:27

 你好 ;你们去看看认缴时间 章程里面  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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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32 追问 2022-01-17 10:28

如果没有实缴,合伙企业要两人以上,其中一个是执行合伙人,它不实缴,会不会被要求注销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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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32 追问 2022-01-17 10:29

公司章程也没有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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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1-17 10:32

 你好 ;       不实缴的话 到期不缴纳 可能会涉及不实缴纳 会涉及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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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32 追问 2022-01-17 10:34

是不实缴的股东罚款?还是合伙企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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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1-17 10:39

 你好 ;   股东来罚款的  。  不是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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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01-17
一、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如下: 一、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二、有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三、企业名称标明了有限合伙的字样。 四、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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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股权激励时,为什么要选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 一、有利于处理激励对象人数较多的问题 在没有设立持股平台的情况下,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最多容纳50名股东。因为持股平台只作为目标公司的一个股东来看待,选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时,每个有限合伙企业又可以容纳法律规定的50人作为合伙人,因此设立持股平台可有效地突破目标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当目标公司激励对象人数较多时,目标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搭建多个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可以有效解决股东人数较多的问题。华为当初采纳的工会持股就是这一思路的实践体现,只是当时他的工会是社会团体法人,能够成为注册股东,而现在基本做不到了。(依据1999年6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第173号文规定:“社会团体(含工会)、事业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现在民政部门不再审批企业工会的社团法人资格,并且总工会特别强调工会的非盈利属性。 如果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股平台,为了保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只能将公司50%以下的股权用于内部股权激励;如果选择有限合伙企业,让控股股东作为普通合伙人、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甚至可以将合伙企业99%的股权用于内部激励,并能完全保障大股东的控制权。 二、有利于资本市场融资 期权池是公司为激励和吸引人才而预留的一部分股权。投资人在选择目标公司时一般更青睐于已经预留了期权池的公司,目标公司往往通过事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并让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占有一部分股权,以这个有限合伙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作为期权池。确定激励对象后,将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间接地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因为投资人在投资后,不会因激励和吸引人才而稀释投资人的股权。这种模式更有利于目标公司引进风投进行股权融资。 三、有利于节税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时,如果持股平台转让股权,对转让所得将涉及到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激励对象作为持股平台的股东,从转让所得中取得分红时,激励对象还需要另外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可以避免上述情况下双重交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因为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样,是“先分后税”的模式,由各个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我们可以选择有税收优惠的地区(俗称税收洼地)作为持股平台的注册地,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节省激励对象的纳税成本,使激励对象可分配到更多的利益,以实现更好的激励效果。 四、有利于目标公司的控制和高效决策 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能更有效地维护创始人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并实现经营过程中的高效决策。《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LP)只出资而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决策。对普通合伙人(GP)并没有要求出资的数额但规定由其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由激励对象担任LP既可以享受到分红权,又可避免其干涉和左右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由目标公司的创始人担任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和决定合伙企业的事务,行使持股平台的全部表决权,可以确保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更加牢牢地掌握在创始人自己手中,实现快速有效的决策。 五、有利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 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参加股权激励的员工以有限合伙人(LP)的身份加入到持股平台中,然后,再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如果被激励的员工因故需要离开目标公司,只需要在有限合伙企业这个持股平台上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特别是在被激励的员工因产生纠纷而离开时,也只是在有限合伙企业这种层面上来解决(包括打官司),不会牵扯到目标公司,避免了目标企业股东的频繁变更,保证了目标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这对目标公司整体形象、融资、上市等都是非常有利的。 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是公司设计股权激励的首选,但持股平台设计中仍有许多细节需要考量,最关键的包括合伙协议的条款设置和税务筹划以及法律把关,这需要专业人士介入,为股权激励提供完善的专业意见和协助操作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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