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A欠B20万,C为A的债务连带人,但是只连带10万,刚好B欠C10万,那么B找C偿还A应偿还的10万,刚好相抵后,A还欠B10万,B对A的这10万债权继续存续

老师您好!这句话可以举个例子吗?不太能理解。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这句话怎么理解?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什么意思,请举例说明谢谢
部分连带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这句话该怎么理解可以举例吗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请老师说明具体含义。太抽象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