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比方说A是债权人,BC是连带债务人,欠A10万,假设A将对BC的债权10万转给了B,在扣除了B应当承担的五万元后,B对C的债权5万元继续存在

部分连带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这句话该怎么理解可以举例吗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请老师说明具体含义。太抽象不理解
民法典520条第三款,“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假设A是债权人 B C D为连带债务人 债务为9万 情况一,若 A 欠 B 3万元,此时抵消之后,A还享有6万元债权,对法条中“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这个“其他债务人”如何理解? 此时就这余下6万元,A是否能继续向B主张,还是说此时只能向C D两人主张债权了? 应该能向B继续主张吧。 还是说法条规定的情形是情况二,A直接欠B 9万元,或者更多,此时A把对BCD的债权转让给B抵债了,此时 债权债务同归于B,B扣除自己原本作为连带债务人应承担的数额后,对其他债务人CD享有剩余的连带债权。 这么看来 情况二对应的是第三款的混同 情况一对应的应该是520条第一款的抵消,不适用第三款的内容吧
请务必认真回答问题 (1)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2)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3)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4)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受领迟延效力 老师,这四句话能代入数据案例解释吗?谢谢
3.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化妆师制造业,收了客户包装产品的纸箱费用还有产品的检测费用,那我们开发票给客户是不是也可以开纸箱和检测费的项目明细呢
老师你好,签了工程合同,没有干发票,收了进度款,怎么做账?
老师,我们作为原材料供应商,我们的客户要做活动,让我们每家供应商支付1000元的赞助费。请问一般像这种赞助费都是走对公账户支付吗?然后对方给我们开具发票?
老师,请问租金缴纳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含税还是不含税金额呢
老师。有个合作社,固定资产一直没折旧。是不可以不用折旧?
老师,员工报销的费用,无票, 借:管理费用-纳税调整 贷:银行存款 汇算时,再按这个纳税调整科目金额,调增,可以吗?
麻烦问一下老师,我有一家账要交出去,都需要交出哪些资料
老师,中级会计报名了3科,现在只学到会计实务的第四章,在职,因为时间不够,3科分别可以先放弃哪些章节呢
老师,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现在营业执照上没改过来有影响没
老师,员工可以预支2026年年终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