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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连带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这句话该怎么理解可以举例吗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请老师说明具体含义。太抽象不理解
民法典520条第三款,“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假设A是债权人 B C D为连带债务人 债务为9万 情况一,若 A 欠 B 3万元,此时抵消之后,A还享有6万元债权,对法条中“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这个“其他债务人”如何理解? 此时就这余下6万元,A是否能继续向B主张,还是说此时只能向C D两人主张债权了? 应该能向B继续主张吧。 还是说法条规定的情形是情况二,A直接欠B 9万元,或者更多,此时A把对BCD的债权转让给B抵债了,此时 债权债务同归于B,B扣除自己原本作为连带债务人应承担的数额后,对其他债务人CD享有剩余的连带债权。 这么看来 情况二对应的是第三款的混同 情况一对应的应该是520条第一款的抵消,不适用第三款的内容吧
请务必认真回答问题 (1)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2)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3)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4)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受领迟延效力 老师,这四句话能代入数据案例解释吗?谢谢
题目还需要补充,因字数限制 甲乙因交通事故致行人丙受伤,须连带赔偿丙医药费6万元。后丙了解到乙家庭生活困难,遂免除了乙的赔偿债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丙仍有权请求甲或乙支付3万元 B.丙仍有权请求甲和乙共支付3万元 C.乙支付6万元后,有权向甲追偿3万元 D.甲支付6万元后,有权向乙追偿3万元 E.甲只须向丙赔偿3万元医药费 正确答案 : A,B,C,E 【知识点】债的分类 答案解析 :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是不是季度不超过30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我们给移动公司开票,但是回款没回到我们公司,我们以后要计提换账损失,是不是要缴5%的所得税?
公司24年对学校有笔公益性捐赠,用途为团委文体活动基金,项目执行期限2024.8.30-2025.8.29 一年,那24年做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把捐赠支出调增了,那25年是不是可以税前扣除了
请问26年个体户是不是注册难度很大
再请教一下朴老师,您说如果内账按收付实现制来做的,那成本费用就可以按收付实现制来做,如果是按权责发生制来做那就只能按对应的,不能混。那这样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问题,成本怎么取数的问题了。
老师,我们是个体,我们1月2月显示定期定额,到3月时候显示查账征收,然后税务局发了终止提醒,2026年不再予以延期,目前状态为查账征收,请自行申报。我已经开了1月2月份的发票,是不是要红冲掉1,2月份发票
有一张出口采购专票,现在还没确定要不要退税,肯定先不认证,进项入账哪个科目?
公司给入职转正员工报销体检费属于什么费用 会计分录具体怎么做
清税证明出来,就不用报税做账了吗
老师好:请问我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现动迁了,先收到一笔动迁款,怎么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