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因为再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任然对个别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清偿的,是属于无效行为,所以选C不能得到支持

老师,这个题是不是因为再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任然对个别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清偿的,是属于无效行为,所以选C不能得到支持啊
@朴老师不要接了,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水费 B.支付劳动报酬 C.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D.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E.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撤销与无效 答案解析 : 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是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二是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三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 问题:破产撤销权,破产受理前6个月且有破产情况存在的,进行的个别清尝不是也可以撤销吗?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水费 B.支付劳动报酬 C.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D.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E.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撤销与无效 问题:债务人财产可撤销情形,六个月和一年内有点混淆?老师, 可撤销情形中有一点: 受理破产申请1年内,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可以撤销,但是在提前1年~6个月期间,提前清偿未到期债权+受理前到期:为不得撤销,这个怎么理解,两个不冲突吗?可以举例子吗?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果包括( )。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选项B:这里基于严谨性考虑,考虑但书的情况,认为选项B不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问题:B选项,可以理解物的担保有优先受偿权么?
@王超老师不要接了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果包括( )。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选项B:这里基于严谨性考虑,考虑但书的情况,认为选项B不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老师,2月份工资当月没发放,3月份也没发放,申报2月份个税时,0申报,对不?那个人保险企业己代缴,填写综合所得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用不用塡写?
老师,你好,工厂给员租宿舍,房东是个人,不会给我们开发票,房租,水电费都是工厂承担的,请问怎么入账
老师,请问员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做可以吗?还是必须要做的(董孝彬老师)
员工有时候报销没有发票会找一些替票,比如打车费,加油费还有其他一些发票,等自己报销时再用,结果平时随手会要一些发票,但是可能以后永远也不会报销,结果导致电子税务局上好多这种小金额的票挂着没报销没抵扣,请问这样好吗?有风险吗?
我投资的酒店,法人是另外一个股东,平台收入,跟店里收入可以用我的银行卡吗?
经营范围中没有,添加进去,也没有实际业务。但是与其他酒店合作,这样我们可以开具吗?
老师,我们是会务公司主营业务就是会议费,没有实际经营酒店的住宿,餐费。在经营范围中写进去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可以给租会议的客户开具会议费,住宿费餐费吗?我们与酒店签的三方协议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1月份的工资2月发3月报个税,员工离职后新换的公司是2月份的工资3月份发3月份报个税,导致25年一共给这个员工报了14个月的个税,个税汇算清缴就要补挺多个税,这种情况有什么合规解决办法吗老师?
0元转让买了一个亏本企业,原来账套的未分配利润是亏损几十万,我们是接着这个账套往下做账吗?原来的法人没有实收资本,都是借资给公司,账里面有个其他应付款几十万,这个要怎么处理
老师,我们是会务公司主营业务就是会议费,没有实际经营酒店的住宿,餐费。在经营范围中写进去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可以给租会议的客户开具会议费,住宿费餐费吗?我们与酒店签的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