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包含所有行业哈,仅仅保函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 服务(涉及的行业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 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是不是包含了所有行业吗?
老师好,2019年 39号文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财税〔2016〕36号文中的 现代服务中包含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含物业管理。 请问老师,物业公司从2022年1月起适用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政策吗?谢谢!
关于财政部2019年第39号 文件中 第7条。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请问老师,我们如果取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 进项税发票,是不是同样可以加计10%,用于抵扣 ? 还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这些行业取得的进项税加计10%抵扣
2023年加计抵减政策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请您对照上述政策文件规定,自主判断是否适用对应优惠政策。同时,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上述公告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帮忙解释下,我看不懂意思…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老师,这两条规定里,都提到生活服务,有什么不同?怎么区分
老师,原材料领用多了,要怎么冲回?怎么做账呢?
计提的定存利息收入,所得税可以调减,在收到的年度一次性缴纳,请问这句话的描述正确么?如果不正确,怎么修改比较合适。
每个公司都有一个社保编号吗?
借方费用,贷方其他应付款,请问应付款增加还是减少了?
老师,驾校购入教练车,轿车记入固定资产哪个二级科目
请问老师,单位给车辆上的保险,中有一项取得的发票是:*保险服务*驾乘意外组合产品,需调增 么?属于商业保险么,给单位所有的车辆上的。
朴老师,电商的运费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来待摊吗?我公司是集团的电商公司,电商店铺的主体有的是我电商公司,大部分店铺主体是集团的工厂。25年1-6月所有的运费(包括集团工厂店铺所使用的运费)都是我电商公司付的(大部分运费都是工厂的,因为卖的好的店铺主体都是工厂)。快递公司开的也是我电商公司的发票。25年7-12月的运费全是工厂付的。所以我想2025年1-6不属于我电商公司的运费我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在25年7-12月里,没有摊完的甚至摊在26年,因为主体是电商的店铺量走的少,运费也用的少。电商公司25年7-12月就不用工厂把运费开在成本里了。
哪些客票抵扣必须要公司抬头,哪些可以按个人抬头
老师您好,采购原材料,直接全部领用了,没有注明用在哪个产品上的,这个怎么核算成本啊
协会的会费收入,只是免增值税,不免企业所得税,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么?
还有什么行业
只有这4个行业涉及的业务范围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