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相关政策有的

您好老师,从下个月3月1号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营业性收款,请问老师,我们这种收款属于吗?这到账后直接进入私人账户
重要通知: 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一旦数额较大须按4.5%补税,并有滞纳金与罚款,还要追查近4年的数据。不要转微信,支付宝,请转卡上[抱拳][抱拳][抱拳] 这个通告下来,个人不能用于收款嘛?
老师。请问哪里可以下载个人微信支付宝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文件????从三月一日起不能用的,
请教老师:从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再收取经营收款有相关政策文件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符合文件条件的零星支出每次不超过500元的,可以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老师 这个按次的 是不是每个人每次可以500呢?
个人去医院体检,只有100多,怎么开发票给公司报销
今天收到税务局提醒数学1到10月份增值税税负率0.8%。税负低让补交达到1.1%这咋办?让增加无票收入
一般纳税人6月勾选认证发票少勾选两张是13.8的进项税,错误以为那两张专票是旅客运输服务发票自行计算直接把税额填上去了,6月没交税,只涉及进项税留抵,直到10月才涉及缴税 ,但是10月已经过申报期,不能勾选10月的抵扣统计表了,我现在更正了6-10月的增值税申报表,10月补了那个13.8的增值税和对应附加税。要11月才能勾选认证13.8了。 我想问6月份录,我就把那张13.8原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改成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然后直到11月份勾选了再待认证进项税转到进项税分录,,这个不影响我资产负债表也不影响利润表,这样做合不合理
老师,房产中介公司开专用发票,税率一般是多少
老师,我接手了10月份的账,我做完了怎么这个 10月份的√没有的呢?
有没有前天上课截图之类信息,昨天刚报道看看都分享了什么[微笑]
债务重组存在税会差异吗
债务重组有税会差异吗
老师 我们在国外开的店铺 给国外运输的货品 国外店铺售卖后是需要给国内回货款的(回的是售卖的) 还有国外挣的钱也需要回到国内给老板 但是利润为啥偿还不完 钱去哪里了
老师,我公司是电商公司,我公司的业务流程如下 1. 采购商品进云仓后云仓系统会通知旺店通增加库存。 2. 电商平台卖出商品后订单先到旺店通,旺店通再通知云仓发货,云仓发货后又会告诉旺店通扣减库存。 3. 如果买家退货。买家发起退货,平台推到旺店通的是售后单,这时旺店通并不推单到云仓,云仓收到退的货后再推单到旺店通。 现在存货对不上,按照这个流程,存货对不上的问题最有可能出在哪里?
老师方便告知一下政策文件号及相关官方原文吗?
据红星新闻报道,微信支付方面表示,根据财付通公司(即微信支付的主体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n\n上述负责人还表示,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如符合升级标准,微信收款助手将下发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不会受到影响。
3月1日起\n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系误读\n\n2021年10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系列管理要求。\n\n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老师第二个文件意思是3月1日起有规范规定文件出来,并没有直接说所有的个人收款码都不可以用是这样吗?
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n通过新规不难看出:银行对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的使用作出了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