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这个房贷的日期可以从年初到年末更改一下,保证12个月
我上一段租房日期是2019-09至2020-09 现在这一段租房日期是2020-09至2021-09 然后我以为租房专项附加扣除重新填写的话,之前填写的租房信息就要作废,所以点击了作废。 结果9月份工资还没超过5000元,却扣除了将近200块的个税,然后我又重新填写了2020年的租房附加专项。 但是我发现填写会出现租凭日期交叉,然后我就把上一段租房时间填成了2019-09至2020-08,把这段租房日期填成了2020-09至2021-09,这样才不会出现日期交叉的情况,这样填写可以吗?我的信息都是准确有效的。 还有就是,我已经重新填写了2020年全年的租房专项扣除信息,那我9月份扣除的个税会还回来吗?如果会反还,需要多久?
老师,员工租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项租期填写的是2020年12月31日,现在需要确认下一年信息,他修改了租期到2021年12月,这个APP上显示待修改状态,其他的欧式待确认状态,这个没法确认,怎么办?
年中将附加扣除从租房改为了房贷,租房信息被作废。年底清算时,之前租房的扣除项没算上了。现在要多补一部分税,请问这个需要怎么补救
二、计算题中国公民黄某,2021年每月税前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0元,每月扣除的三险一金为4500元。黄某夫妇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且每月还需支付首套房贷款3000元,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黄某一人享受。已知,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本年黄某已预缴个人所得税9000元。要求:(1)假设黄某自己购买的首套房还未进行装修,目前租房居住。请问,黄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二、计算题中国公民黄某,2021年每月税前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0元,每月扣除的三险一金为4500元。黄某夫妇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且每月还需支付首套房贷款3000元,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黄某一人享受。已知,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本年黄某已预缴个人所得税9000元。要求:(1)假设黄某自己购买的首套房还未进行装修,目前租房居住。请问,黄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出口免抵退,比如国内销售货物啊含税100万,税金13万,出口销售不含税300万,进项税金发票60万,能抵多少税金
老师您好,公司可以自行开具农副产品发票,请问在电子税务局那里开呢,自行开具除了有对方身份证信息,还需要其他手续吗
公司银行账户有几种呢?
资料:A公司是B公司的子公司,持股比例60%。2020年5月B公司出售库存商品给A公司,售价(不含增税)为3000万元。成本为2000万元,相关账款已付清。A公司从B公司购入的上述库存商品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50%未出售给集团外部单位。2020年12月31日,A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12月31日,A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为3000万元,其中1500万元为向B公司购入库存商品的未出售部分,其可变现净值为12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A公司向B公司购入的上述库存商品的剩余部分尚未出售给集团外部单位,其可变现净值为1000万元。要求:编制2020、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抵销分录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资金付款申请单上写的是车辆保险费,而实际发票上又是劳保用品,这个入账老保用品可以吗?有哪些税务风险?
查账征收的个体开普票需要交增值税吗
老师好,问下固定资产清理可以用其他业务收入代替吗? 比如卖车收到款,申报收入和销项税 如果入固定资产清理就不申报收入了吗?只申报销项税?可是报表不填收入,只填写税可以通过吗?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A公司与B公司为母子公司,2020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全部为对B公司的内部应收账款,数额为40000元,预收账款2000元中有1000元为子公司预付账款;应收股利80000元中有40000元为子公司应付股利。2021年A公司对B公司的内部应收账款为60000元。A公司按干分之五的比例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要求:编制2020年和2021年末抵销分录。
公司员工的工资是发在他老婆的卡上,工资册的名字又是他本人。申报个税的时候是报员工本人的还是员工老婆的?
你好老师,想问下为啥我这边暂估入库后,次月冲红后金额没问题数量变的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