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有视频的,可以讨论的
https://www.shui5.cn/article/9a/135060.html操作见2020年8号文,这个会计学堂官网有老师解读的教程视频吗?自己看不懂 链接发一下哦
2021年28号财税文件不理解,老师有视频吗?我看下
老师,关于2019年20号财税文件,集团与下属公司或者下属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无偿借款免征增值税一文,这种情况享受免征增值税,所得税呢?我理解的是无偿借款,是否可以不用确认收入
老师能帮忙解读下财税[2010]121号文件号吗,关于房产税这部分的,税务这边核实我司房产税情况,有说购地价+土地开发成本=房产原值合计数。上面这个文件是不是这个逻辑呢?
老师,《增值税处理规定》财会2016年22号问,这个文件是在哪个网站公布的,我想具体了解一下
老师,您好。A公司早就成立了,25年2月份重新更名为B,5月20号做了一般纳税人登记,我刚接手,公司的资料里有打印出来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重新做账的话是在A的基础上做,怎么确保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是准确的,能从电子税务局查吗,怎么查
外贸公司国外客人收汇现金转老板卡上怎么合规操作?
公司贷了款,还清后结清证明要附凭证后面吗,一定要附的吗
我们卖车,支付服务费做什么分录
老师,单位员工工伤,报社保一个金额,别的款都打款到个人了,还有个费用说是要公司付的,但单子对不上,那要怎么做账?
老师 ,取得的发票类目 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这种发票记账的时候记库存商品感觉不对劲啊 应该计入什么科目呀,这个进来之后也销售出去了
老师你好。我们1月采购了一批空调,给了第一次金额,4月安装完成,4月给了第二次金额。请问1月和4月如何入账。
老师,想计算租赁负债,只有一年期的租赁期,按月折算出来的每个月的现值合计(11809),合计不等于全年的现值(11650)然后利息也不对,想问下问题出在哪里?
我们制造企业有专门负责外账的,主要负责内账这块,问下内账怎么做
老师,请问我4月开出的发票,对方已经认证了,我这个月还能作废重开吗?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2021年“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 (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二、关于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问题 (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发布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以下简称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另增设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以下简称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具体样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二)企业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时,可以自主选择使用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或者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参照上述样式自行设计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企业自行设计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应当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能准确归集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三、关于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问题 (一)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6目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其中资本化项目发生的费用在形成无形资产的年度统一纳入计算: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 财税〔2015〕119号文件 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二)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四、执行时间 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21年度,其他条款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 97号公告 第二条第(三)项“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的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