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实际不是支付给他的,是支付给拖车公司,餐饮公司对吧,如果是的话,不应该他去开发票。
老师,您好! 我想问下关于体育方面赛事组织服务相关的账务处理,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他这个赛事组织服务开出发票了之后,那得有成本票,关于这个成本票具体有些什么。是不是运营的时候发生的一些费用都算成本,那这个是计入哪个科目?比如,比赛有裁判员,裁判员的工资,还有统一的服装发放,接送运动员的大巴车费用,食宿费用等这些
老师,我有2个问题问下你,这个凭证后面的发票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这名员工叫邓华良,然后他是个管理人员,管理了很多事情,这个发票是邓华良员工本人去代开的,因为他手上拿了很多原始凭证,一些餐费,都是手写的一些收据之类的,还有修车的一些单据,很杂,还有运输拖车费,那么他就去代开了,这样做是不是不合规呀,有什么大问题不?
老师,我新来的这家公司,他们费用报销,基本都是很少见票报销,大多都是先付款,发票后提供过来。这家公司的会计主管跟我说,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该要在付款的时候,就先计入费用。但是,这种问题很大,很多都是款付了,那催发票的事情就落到我们财务身上了啊。他们那些报销的人,也不会管那么多啊,毕竟钱已经打给他们了。还有些小额零星500元以下的支开,收据也不合规,这个会计主管也都给他们报销。遇到这种问题,应该怎样改善这个问题?
老师你好,我有一个问题啊,你比如说嗯我们新成立的企业,然后自己的员工去给公司办业务,然后涉及到这个住宿,然后那个它产生的住宿费,然后要求住宿方给他开发票,就是开到公司名下,就是说这个入账凭证这怎么算是完整?你看公司就是给公司开的这个住宿费发票,这个是肯定可以入凭证的,还有就是说这个付款方面您看我需要什么样的凭证,是需要员工支付给住宿费的这么一个转账凭证呢?还是说嗯让住宿方给员工开一张现金收据就可以?就是说,嗯,关于住宿费的这个完整凭证的话,发票肯定是少不了,嗯,是发票加转账支付的截图凭证呢?还是说发票加那个住宿方开的现金收据就可以了?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公司的法人和股东,有时候经常跑业务,然后他们会垫付一些费用票,然后找公司报销,这个不能算做公司的,不能算做法人和股东的收入,只是正常的报销而已,对吧?嗯,但是呢,嗯,这个法人股东啊,我没有把他们列入这个个税系统里申报员工,嗯,这个员工是另外两名员工,就是说平时的这个法人股东的这个费用报销,嗯,还有另外两个员工的工资发放,他这样的话这个这种状态就是有没有什么不合规的。地方或者是这样问您是不是在原公司那个报销费用凭证的这些人必须要列为公司员工进行个税申报呢?
老师,卖汽车的难道每个月只有车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吗?还有啥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费用发票可以吗?
这个是做账借方银行存款,贷方是什么啊
请问增值税申报错误了,隔了好几个月怎么办?等税务检查到吗?
报销端午节买粽子 636 元,取得专票税额是 36 元,怎么做账?
老师,请问一个员工在老板的2家公司发工资,一家公司交社保一家没有,现在员工离职了,把赔偿金放在没有交社保的公司名下给员工发放,这样没有问题吧?而且发放的赔偿金不是属于上半年的平均工资的N+1,比平均工资高,有没有问题呢
T+系统做账,上月期末应付账款为0,这个月采购生成了付款单,我按照银行回执单,在付款单里选单分摊保存审核单据自动生凭证,为什么期末余额跑到借方去了,不是应该为0吗?逻辑不知道在哪
老师,就是我们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给客户开发票,是1%的普票,客户要专票,我们是10.1号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13%的专票,能这个月开了,下个月,再开专票吗?客户急着这个月赶紧上牌,咋办呢?如果这样子操作,会不会我们的税会变高?
老师,请问公司跟其他不属于公司的业务人员做业务,进销其实是一样的进100元消100元,有货物的进出,请问这属于走账吗?
进项票9%税率的原木票通过委托加工1%普票的加工票,把这两个进账金额能转换成13%的木皮进项票吗
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目前是私企刚成立没多久,前期展馆工程设计费以及设备款支付一部分了也已经收到发票了,部分款项没有全部付清,现在国企要跟我们合资成立一个新公司,国企占20% 我们占80%。 这些已支付的款项怎么转移到合资公司作为投资款呢
应该销售方给你们开发票。
是这样的,哪些都没有发票,都是一些手写的什么收据给我们做附件,可是就是没有发票,然后我们让管理人员根据这个金额开了一张运输发票,发票金额是13193元,是我们这样所有杂的费用汇总开到这一张发票上了,这样做账是真实的,但是发票和凭证不匹配,这样税务局查到会有怎样的后果,我是打算就这样做了,问题不大吧,要不然没有票更不行,但是去代开的话,要开运输费,餐饮费,汽车修理费,我们多麻烦呀
这种有风险 虚开发票的
老师,这也不是虚开呀,我们公司真实发生了业务,只是没有取得发票,那我们自己公司员工去代开,代开的时候让他开餐饮,汽车维修,运输费三种发票是不是就合规了
A销售给你们的B给你开发票,你虽然有实际购入,但是B属于虚开发票。 本来是别人销售给你们的,现在个人开发票个人属于虚开。
老师,我记得,就是我们公司租房子,然后房东是个人,没法开票,也不愿意开票,然后我们公司就去代开发票,这种代开法律上是认可的是吧,还有农民伯伯种的菜不是收购方也可代开吗,再者,我们公司员工代开的,税务局来查我们就说对方是给我们拖车运费的,我把会计科目就改为 借:销售费用-运输费13193 贷:银行存款 13193 老师这样科目没问题,最起码税务局那边来查,账面没问题了,问到了也好解释,要不然这张票不要有点可惜了
房东a 租赁给你们 你们自己代开以a的名义可以 销售方还是a 这种没有问题 你们只要能解释了可以的 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