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甲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活动:(1)3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批自产商品,售价为1000万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60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20%的商业折扣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为:2/1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已于当日发出商品,甲公司基于对客户的了解,预计客户在10天内付款的概率为10%,10天后付款的概率为90%,乙公司于3月25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税2)6月,销售批商品给A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60万元。A公司收到货后发现该批产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要求全部退司之前暂未确认收入也暂未有纳税义务。(3)8月,甲公司销售原材料收入10万元(不含税),成本为8万元。(4)9月,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4万元,出租无形资产租金收入12万元,罚款收入6万元。(5)12月底,甲公司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后发现盘亏库存商品总价值300万元,购入该批存货时的进项税额为39万元。经查属于管理不善的原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