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A公司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甲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000元,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增值税1040元、消费税7800元。.1、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分别用总价法和净价法做出来
.A公司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甲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000元,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增值税1040元、消费税7800元。.1、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分别用总价法和净价法做出来
.A公司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甲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8000元,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增值税1040元、消费税7800元。.1、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分别用总价法和净价法做出来
华夏公司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 成B材料(属于应稅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 生产应税消费品。15日,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 为16000元,另外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1000 元。25日,完工收回,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 000元,增值税260元, 以及由乙公司代收代缴的 消费税1 000元。 ①发出待加工的A材料,并支付运杂费。 ②支付加工费以及增值稅和消费税。 ③完工收回B材料。
江州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原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采用实际成本法 计价,发出材料成本280 000元,支付往返运杂费2 000元 乙公司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税),增值税2 600元,并向江州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代收代 缴消费税75 000元。 要求:编制下列情况的会计分录 (1)江州公司收回该批商品后用于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 (2)若委托加工的是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280000 贷原材料28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银行存款 22600
1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75000 贷银行存款75000
借原材料3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300000
2.借委托加工物资75000 贷银行存款75000
借库存商品355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3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