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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公司税务风险点都有哪些

2022-04-2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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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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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 11:26

同学你好 风险点一:混淆不同服务 日前,深圳税务部门在核查中发现,甲汽车租赁公司同时提供配备驾驶人员和不配备驾驶人员两种汽车租赁业务,但在申报增值税时,统一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申报了销售额,未对两种项目进行区分。甲公司混淆交通运输服务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导致税额缴纳错误。 ◎分析提醒◎ 实务中,汽车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同时配备驾驶人员,例如商务包车服务、网约出租车服务;另一种是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不配备驾驶人员。两种租赁形式之间,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存在差异。 企业租赁汽车并配备司机,司机根据旅客的要求,负责将旅客送达目的地,这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仅提供汽车车辆出租,未配备司机,承租人自己使用,应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交通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不同,交通运输服务的适用税率为9%,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则为13%。 汽车租赁公司应根据自身提供的汽车租赁业务模式,区分清楚交通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两个项目,分别核算各个项目的销售额进行申报纳税,如不能准确分别核算的,需从高适用税率。 风险点二:税率适用错误 在某次专项核查中,深圳税务部门发现,部分公司在开具汽车租赁发票时,存在增值税税率适用错误的问题。乙汽车租赁公司2022年1月取得含税销售额500万元,并按照6%的税率,对外开具了增值税发票。 经税务部门核查,该公司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应为9%,2022年1月应缴纳增值税500÷(1%2B9%)×9%=41.28(万元)。乙公司开具税率为6%的发票,当月缴纳增值税500÷(1%2B6%)×6%=28.3(万元),少缴增值税41.28-28.3=12.98(万元)。 ◎分析提醒◎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提供服务,适用税率就一定是6%。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税率应为9%。 部分服务行业企业发生非主要业务或偶发业务,在开具发票时,经常会忽视税率的选择,错误适用6%的税率,导致少缴税款,给企业带来风险。基于此,建议企业,应结合每一项服务的业务实质,准确判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避免错误开具发票、错误申报等问题,防范潜在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三:忽略简易计税适用条件 在增值税申报表核查中,税务机关发现,丙汽车租赁公司将销售额全部填报在“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栏次。不过,该公司于2019年成立,存在错误申报的可能。经核查,丙公司提供的是汽车出租服务,即有形动产租赁。其汽车等有形动产均为2019年及之后取得,有形动产租赁合同也都是在2019年及之后签订,不符合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该公司纳税申报错误,导致其未足额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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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风险点一:混淆不同服务 日前,深圳税务部门在核查中发现,甲汽车租赁公司同时提供配备驾驶人员和不配备驾驶人员两种汽车租赁业务,但在申报增值税时,统一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申报了销售额,未对两种项目进行区分。甲公司混淆交通运输服务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导致税额缴纳错误。 ◎分析提醒◎ 实务中,汽车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同时配备驾驶人员,例如商务包车服务、网约出租车服务;另一种是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不配备驾驶人员。两种租赁形式之间,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存在差异。 企业租赁汽车并配备司机,司机根据旅客的要求,负责将旅客送达目的地,这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仅提供汽车车辆出租,未配备司机,承租人自己使用,应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交通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不同,交通运输服务的适用税率为9%,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则为13%。 汽车租赁公司应根据自身提供的汽车租赁业务模式,区分清楚交通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两个项目,分别核算各个项目的销售额进行申报纳税,如不能准确分别核算的,需从高适用税率。 风险点二:税率适用错误 在某次专项核查中,深圳税务部门发现,部分公司在开具汽车租赁发票时,存在增值税税率适用错误的问题。乙汽车租赁公司2022年1月取得含税销售额500万元,并按照6%的税率,对外开具了增值税发票。 经税务部门核查,该公司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应为9%,2022年1月应缴纳增值税500÷(1%2B9%)×9%=41.28(万元)。乙公司开具税率为6%的发票,当月缴纳增值税500÷(1%2B6%)×6%=28.3(万元),少缴增值税41.28-28.3=12.98(万元)。 ◎分析提醒◎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提供服务,适用税率就一定是6%。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税率应为9%。 部分服务行业企业发生非主要业务或偶发业务,在开具发票时,经常会忽视税率的选择,错误适用6%的税率,导致少缴税款,给企业带来风险。基于此,建议企业,应结合每一项服务的业务实质,准确判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避免错误开具发票、错误申报等问题,防范潜在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三:忽略简易计税适用条件 在增值税申报表核查中,税务机关发现,丙汽车租赁公司将销售额全部填报在“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栏次。不过,该公司于2019年成立,存在错误申报的可能。经核查,丙公司提供的是汽车出租服务,即有形动产租赁。其汽车等有形动产均为2019年及之后取得,有形动产租赁合同也都是在2019年及之后签订,不符合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该公司纳税申报错误,导致其未足额缴纳增值税。
2022-04-25
您好同学,主要有油费,过路费,维修费、场地租赁费等
2023-11-07
你好  税率用最新 的 “营改增”文件中与汽车销售相关的涉税规定主要有3个。一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是《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九条规定,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本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汽车销售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事项。 第一,汽车销售企业应适时采用新的营销推广策略,提升销售业绩。比如适时推出“以旧换新”业务。假设某公司有一批旧车,汽车销售企业就可以建议客户尽快卖掉旧车,购买新车,这样客户在得到新车的同时,立刻就能增加一笔可抵扣的进项税。这样既拉动了汽车消费需求,又通过促进以旧换新间接为环保事业作贡献。 第二,做好准备,确保顺利抵扣进项税。8月1日以后,可能有更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单位的名义购买汽车,以便抵扣增值税。因此,汽车销售企业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联系,确保开具给客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能够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同时提醒购买汽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发票后,要严格的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认证和申报抵扣进项税。 第三,严格按照法规规定时间开具、收取发票。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个别客户在8月1日前已经办完交款、提车等手续,但是要求汽车销售企业在8月1日以后开具发票的情况。在此提请汽车销售企业注意,应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发票开具时间开具发票,不得人为拖延。否则,如果客户在8月1日以前购车但在8月1日以后取得发票并抵扣进项税而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汽车销售企业则涉嫌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可能遭受罚款等处罚。 如果汽车销售企业真遇到此类业务该怎么办呢?建议客户先预缴定金或货款,在8月1日以后提车。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这样汽车销售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在8月1日以后,就可以在实际提车之日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客户就可以抵扣进项税了。 第四,汽车销售企业要及时调整试驾车业务处理流程,准确申报抵扣进项税。目前试驾车业务的流程如下:A从厂家购买汽车——抵扣进项税;B转为试驾车(自己给自己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计提销项税;C处置试驾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按照新的规定,这一流程将变为:A从厂家购买汽车——抵扣进项税;B转为试驾车(自己给自己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计提销项税;C认证并抵扣自己给自己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列进项税;D处置试驾车——按照17%计提销项税。 从上述流程分析,新规定执行后,多了一道进项税抵扣环节,对汽车销售企业更有税收优势。例如:某汽车销售企业购进汽车1台,价款10万元,进项税1.7万元;将其作为试驾车,按新车的售价为10.5万元(不含税)转为固定资产,半年后以8万元(不含税)处置该试驾车。 “营改增”前,转为试驾车环节应计提销项税1.785万元(10.5×17%),该汽车缴纳增值税850元(1.785万元-1.7万元);处置环节则需要缴纳增值税1600元[8万元×(4%÷2)],合计缴纳增值税2450元。 “营改增”后,转为试驾车环节缴纳增值税850元;同时认证抵扣进项税1.785万元。处置环节计提销项税1.36万元(8万元×17%),该业务合计缴纳增值税-3400元[850%2B(1.36万元-1.785万元)],可以用于抵扣其他销项税。通过对比分析,试驾车的进项税由原来的缴税变成现在可以抵扣其他业务的销项税,这是对汽车销售企业的一大利好。 第五,处置汽车时正确申报缴纳增值税。目前,二手车的增值税申报缴纳一般由二手车交易市场接受税务机关委托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营改增”以后,处置汽车的企业以及二手车交易市场要分清该汽车是在8月1日前购进的还是以后购进的,并分别按照适用税率缴税或者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022-06-17
你好 主要是你们汽车的折旧,维修费,场地租赁费和人工
2021-12-13
您好,这个的就是,一些费用不允许扣除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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