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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城一家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装饰等建筑服务,2019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承包一家工厂的厂房建设工程,本月全部完工,建设施工合同中注明工程不含税价款为2000万元。另外得到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120万元。(2)承包一家服装厂厂房改造工程,工程不含税价款为500万元,建筑公司购进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80万元。另支付水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3万元。(3)承包一家商场的装饰工程,完工后向商场收取人工费30万元、管理费6万元、辅助材料费3万元(上述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工程主要材料由商场提供。(4)将本企业闲置的2辆搅拌车出租给其他建筑公司,租期为半年,每月租金(不含税)为3万元。对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不含税)18万元。(5)将上月购入的已抵扣进项税的建筑材料一批用于员工食堂改造,该批材料账面实际成本为30万元。已知:上述业务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成本利润率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

2022-04-26 21:2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4-27 02:09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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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什么问题呢
2022-04-26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4-27
同学你好,请上传完整题目
2022-06-29
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2-04-15
同学 业务1: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属于价外费用,应包括在计税依据中。 应纳增值税=(2000+100)÷(1%2B11%)×11%-880÷(1%2B17%)×17%=80.25(万元) 业务2: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11%)×2%,业务2应预缴的增值税=(5550-1200)÷(1%2B11%)×2%=78.38(万元) 该业务应纳增值税=5550÷(1%2B11%)×11%-1200÷(1%2B11%)×11%=431.08(万元)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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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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