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 (1)5日, 借:应收账款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2)10日,现金折扣=113000*3%=3390(元) 借:银行存款 109610 财务费用 3390 贷:应收账款 113000 (3)19日,现金折扣=113000*2%=2260(元) 借:银行存款 110740 财务费用 2260 贷:应收账款 113000 (4)30日,无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 113000 贷:应收账款 113000
2×21年5月,M企业根据发生的有关应收账款的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1)5日,与N企业签订赊销产品合同,合同规定N企业的付款期为8日交货物后的30天内,付款条件为“3/20,n/30”,现金折扣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款期为8日交货物后的30天内,付款条件为“3/20,n/30”,现金折扣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0元,共计113000元。(2)18日,N企业支付了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3)如果N企业于当月28日支付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
2×21年5月,M企业根据发生的有关应收账款的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1)5日,与N企业签订赊销产品合同,合同规定N企业的付款期为8日交货物后的30天内,付款条件为“3/20,n/30”,现金折扣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款期为8日交货物后的30天内,付款条件为“3/20,n/30”,现金折扣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0元,共计113000元。(2)18日,N企业支付了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3)如果N企业于当月28日支付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
2×21年5月,M企业根据发生的有关应收账款的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1)5日,与N企业签订赊销产品合同,合同规定N企业的付款期为8日交货物后的30天内,付款条件为“3/20,n/30”,现金折扣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款期为8日交货物后的30天内,付款条件为“3/20,n/30”,现金折扣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0元,共计113000元。(2)18日,N企业支付了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3)如果N企业于当月28日支付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
2×21年5月,M企业根据发生的有关应收账款的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1)5日,与N企业签订赊销产品合同,合同规定N企业的付款期为8日交货物后的30天内,付款条件为“3/10,2/20,n/30”,现金折扣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期为8日交货后的30天内,付款条件为“3/10,2/20,n/30”,现金折扣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0元,共计113000元。(2)10日,N企业支付了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3)19日,N企业支付了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4)如果N企业于当月30日支付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
2×21年5月,M企业根据发生的有关应收账款的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1)5日,与N企业签订赊销产品合同,合同规定N企业的付款期为8日交货物后的30天内,付款条件为“3/10,2/20,n/30”,现金折扣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期为8日交货后的30天内,付款条件为“3/10,2/20,n/30”,现金折扣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0元,共计113000元。(2)10日,N企业支付了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3)19日,N企业支付了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4)如果N企业于当月30日支付货款,M公司已存入银行。
事业单位可以把自己租赁的厂房转租一部分出去,可以直接开具发票?需不需要去税务增加经营范围?就一年一次
老师您好!请问开局2024年度完税证明高新科技需要,是选文书式还是表格式?缴退税时间起到截止日期怎样选择?开具类型是选汇总还是明细?
新公司开立,A出资B 100元,可是验资后B又转给A 100元 A是新公司的法人,这个账务分录要怎么做哦
老师,我看贷方挂2.2应交个税,在2020年3月份挂的,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挂2.2万,要做注销清税处理,这个账务怎么处理呢
电子税务局里成品油开票权限为啥是否
中国农业银行k宝怎么登录的
老师你好,请问越南的所得税政策在哪可以查看到
老师,这个合同发票可以开劳务吗
老师,像那种跨年重开发票进项税转出的情况?这种账务处理只做进项税转出处理还是要把之前的账务全部重新处理了?
老师,三方协议,甲开给乙,乙开给丙,丙再付给甲,合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