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没有销项就不交增值税,不计算缴纳附加税,跟留抵退税没关系
2×2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租入一套设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期自2×21年1月1日起,至2×24年12月31日,共4年(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赁期间内每年年末支付固定付款额15000000元,此外,承租人每年年末需为该设备支付100000元的保险费、维护费等实质固定付款额,均由承租人承担。(3)承租人因提供了担保余值而预计应支付款项310000元。(4)承租人不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为7%(年利率).(5)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为6000元。(6)该套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承租人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7)承租人对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8)在租赁期最后一期,承租人因使用该机器比较满意,支付了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60000元。要求分别作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间及租赁期满日承租人相关的会计处理。
判断:某公司上月购进的一批货物因质量问题本月全部退货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并收到价税合计的退货款22.6万元。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库存商品200000(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红字)”;贷方记“银行存款226000(红字)
计算增值税时,销项税额应计入销售额中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踣部门、非生产机构的情况均发生消费税纳税义务同时要结合实际用途判断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
包装物押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伴判断题
直接用于企业制作广告或者橱窗样品的应税消费品亦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判断题
委托加工产品税收筹划的关键是"材料成本”",谨防将不必要的金额列入材料成本。(判断题
委托加工产品税收筹划的关键是“材料成本”,谨防将不必要的金额列入材料成本。(判断题
阳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新设备-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税额为2600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其分录是
随同产品出售-批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开具普通发票一张金额1130元,款项已收到。分录为
进项税额提前做了留抵退税,是不是等有了销项税计算附加税的时候要扣除留抵再算附加税
附加税是不是就是当期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留抵都已经退完了,后期再有销项时,只能用当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之前的退完了就翻篇了
后期算附加税呢?
【鲁税通】任城区税务局:(温馨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城建税法》及《征管事项公告》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城建税及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在申报时扣除增值税的留抵退税额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自动带出,您在填写申报表时,请注意与财务报表数据核实校对。谢谢您的配合!
现在的政策的意思不就是后期算附加税要用税额减去留抵税额乘以比例吗
这是把留抵退税做到最大化了。根据这个政策,相当于把退税部分对应的附加税也予以减免,后期申报时,比如之前退了10万,计算附加税是基数可以减少10万后再乘税率计算,一个月用不完的后面月份可以继续用,直到用完
就是这个意思,抵扣附加税得有销项的时候才弄哟
是的,有销项了就抵扣一部分,再有了再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