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 可以的。 如果工资先发的; 可以在生育津贴扣除的 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社保部分 以及工资的 2; 可以的 ; 个人承担哈
老师好,我司一员工休产假128天,公司在休假期间正常给员工购买社保,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支付1620元-405.6(个人承担社保)=1214.4元发放工资,现员工报销, 1、我司预付的部分按劳动法是否可以从她生育津贴中扣出来? 2、生育期间我司帮买她购买社保,个人部分405.6元还是她自已承担吗?
资料④ABC公司总经理李明2021年5月承包了ABC公司的员工餐厅,李明聘请了一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小王做会计。李明经常从餐厅的营业收入中支出现金给妻子和孩子购买生活用品。在一次饭局上,李明对小王表露心声:餐庁就是我家的,我想怎样就怎样。小王对此选择了沉默。资料⑤:ABC公司总经理李明示公司会计秦伟:将公司总裁万总每月工资薪金实际收入30000元报税时只显示20000元,万总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2500元,万总全年均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其配偶早逝,万总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家里有两位70岁的老人)。公司万总对总经理李明的做法心照不宣。(四)根据资料四,请从税法以及会计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李明以及餐厅会计小李的做法是否妥当:(五)根据资料五,计算ABC万总2021年1月、2月、3月实际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老师,这道题您能解答一下吗,我追问不了,只能重新发起一个问答,谢谢老师。2019年苏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0,每月负担三险一金1200。在2019年期间于3月兼职为乙公司网站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报酬8000元,并于6月在丙出版社出版一部小说,获得稿酬9000元,在10月提供专利技术的使用权给丁公司获得收入5000元。其他资料如下:(1)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2)苏某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3)苏某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4)苏某的父母均已满60岁,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苏某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要求:请计算苏某2019年度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及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员工休产假期间无工资发放,个人社保费和医保费部分还是由员工自己承担,公司只承担公司部分社保和医保,公司收到医保局的生育津贴已全部返还给员工,现在公司收到员工先自己垫付三个月的社保和医保4000(含个人部分1000元,公司部分3000元),待员工上班后再还返还公司承担部分社保和医保3000元,请问分别要怎么做这两笔分录呢?月中扣社保和医保时按平时做分录还是?
我们公司呢,有一个房产,这个房产的账面净值是463万,然后这样子核减下来,1每一平方米房子的账面净值是850块钱一平米。现在呢,这个房子的一部分房屋被国家征收了,然后国家征收的补偿款是在300万左右,在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对这个。固定资产做这个资产核销吗?
就是22年年底他有的第一笔采购,他自己个人垫付的,但是这个时候还没这个公司,23年注册的这个公司,23年8月有的第一笔收入,然后他22年年底的采购票是24年5月别人给他开的,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我想问一下关于经营权转让的收入是应该一次性确认收入,还是分期确认收入,以及有没有对应的依据。 公司以前有一个服务区经营权转让的收入,之前审计做账时候一次性确认了收入。近期有一个也是经营权转让的收入,是加油站经营权转让给第 三方,领导的意思是想按照经营权限分期确认收入,所以想问问这种经营权确认收入是一次性还是分期摊确认收入比较合理? 是否有i相关的政策文件,谢谢
员工6月离职,7月份发工资时给9000元的经济补偿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的,请问后期怎么修改报表,谢谢!
凭证3已经抵扣了个人所得税77.28银行支付凭证4为什么又支付一次那。不就支付了2次77.28吗,银行存款
老师好,物流公司,运输过程中的包装材料,怎么做账,不能直接去主营业务成本吧?
老师您好,请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需要视同销售缴纳销项税吗?谢谢
我想问一下关于经营权转让的收入是应该一次性确认收入,还是分期确认收入,以及有没有对应的依据。 公司以前有一个服务区经营权转让的收入,之前审计做账时候一次性确认了收入。近期有一个也是经营权转让的收入,是加油站经营权转让给第 三方,领导的意思是想按照经营权限分期确认收入,所以想问问这种经营权确认收入是一次性还是分期摊确认收入比较合理?
你好!老师!代账会计把我和我公司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可以么?我硬要求他们改正,她们拒绝改正还不给我有九个月账本,我们是给到账本才给钱的。没有账本和总账可以继续做账么?
转让技术所有权属于技术转让还是属于财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