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借原材料3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其他应收款-代垫运杂费800,贷银行存款34700

1.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法,5月份发生如下存货业务:(1)5月5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50000元,增值税额65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原材料已验收入库(2)5月11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200000元,增值税额26000元,同时,销货方代垫运杂费3200元,运输增值税额288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尚在运输途中。(3)5月13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材料价款65000元,增值税8450元,采购款项已于上月预付。(4)5月15日收到13日原材料供货方退回的多余预付款1550元。(5)5月20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0元,增值税78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6)5月28日,购入原材料一批,材料已运达企业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尚未到达,月末时该批材料结算凭证仍未到达,公司对该批材料估价35000元入账。要求:编制上述业务会计分录
1.资料:鑫新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该公司2014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1)5日从本地购入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6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2)8日从外地采购B材料一批,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0400。货款已支付,材料尚未到达3)13日,上述B材料已经运达,并验收入库。4)17日收到购买C材料的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38000和增值税税额6460元。5)19日从外地购进D材料一批,价款7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2750元,运输费1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1%),签发一张2个月不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87750元,结算原材料价款和运输费,材料尚未验收入库。6)20日据合同规定,向光明公司预付甲材料款45000元。7)23日第6题中的甲材料已运到并验收入库,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材料价款9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5300元,补付余款60300元。8)25日自制材料完工验收
1.3月5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50000元,税款为65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2.3月8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00000元,税款为26000元;同时销货方代垫运杂费3200元,其中,运输费2000元,增值税180。上述款项均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尚在运输途中。3.3月15日,上述材料已到达验收入库。4.3月28日,购入一批原材料,材料已到达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尚未到达。月末时,该批货物的结算凭证仍未到达企业,财务部门按照合同估价35000入账。4月13日收到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36000元,税款为4680元。5.6月20日,向乙公司预付货款70000元,采购一批原材料。乙公司于7月10日交付所购原材料,并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价款为62000元,税款为8060元。7月12日,公司将应补付的货款60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编制会计分录
通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16日从利华公司购入一批甲材科,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上注明的甲材料价款3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另有代垫的运杂费800元(假定不计税)。6月25日仓库转来收料单。要求:对通达公司上述业务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正确填制记账凭证。
通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购买乙材料,2020年7月3日接照合同预付给南方公司15000元。7月9日收到发票账单列明的乙材料价款1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余款当日退回。要求:对通达公司上述业务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正确填制记账凭证
金属制品增值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所得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总分公司性质,目前公司业务都在分公司,总公司不产生业务,但总分公司都需要申报增值税报表、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报表,目前企业所得税报表是汇总到总公司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没有办理汇总手续,那么总公司增值税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填零还是要跟着分公司一样的数据填报。
老师,如果前11个利润只有100w,,但12月份调账后有400w,这样有风险吗
社保基数申报年度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所属期25.1-12月的累积收入除以12取数吗,如果该员工只上了两个月班就合计➗2这样算对吗?
金税四期各项财务数据比例是多少?什么比例范围内不回去预警
社保基数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的25.1-12月属期的合计数除以12吗
关于社保基数:每一年我们都是按照上一年度个税系统里完整年度属期工资申报的,因为都是次月发放,比如说:属期25.1-12月实际就是24.12-25.11月的工资,但是发放月是25.1-12月,您能理解吧?社保基数就是按照这个算的申报,会计成本也是按照这个全部计入25年度的,25.12月的工资就记入了26年度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有什么大问题?也不存在虚假申报,就是一直都是这么申报的,完整的12个月的工资算的月均呀,税务对比数据不也是跟个税系统比对吗?
刚入职一家一般纳税人工厂,需要老师指导一下做账和报税流程,新工厂1月份做零申报
老师,我公司托养B公司的怀孕羊,托养3年,每年支付管理费,3年后还托养时,同等的怀孕母羊,这个怎么账务处理
老师,个体户要提交营业账簿印花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