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00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1500 银行存款5000
请问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加计抵减从申报到缴纳每月应该做几笔分录?如果本月抵减前的应纳税额是0,可提的抵减额不需要用到,结转到下月,这样的情况需要怎么账务处理,怎样做分录呢?
请问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加计抵减从申报到缴纳每月应该做几笔分录?如果本月抵减前的应纳税额是0,可提的抵减额不需要用到,结转到下月,这样的情况需要怎么账务处理,怎样做分录呢?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这个月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和加计抵减额的和,所以这个月不用缴纳增值税,请问这个月用来抵减销项税额的这部分加计抵减额需要做分录吗?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这个月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和加计抵减额的和,所以这个月不用缴纳增值税,请问这个月用来抵减销项税额的这部分加计抵减额需要做分录吗?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这个月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和加计抵减额的和,所以这个月不用缴纳增值税,请问这个月用来抵减销项税额的这部分加计抵减额需要做分录吗?
这个是缴纳的时候,计提需要把1500加上吗
计提的时候不需要加上,只是在缴纳的时候通过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体现。
不加上,计提增值税就是5000.对不上上啊
计提,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6500贷未交增值税,缴纳时借未交增值税6500,贷银行存款5000,营业外收入1500
老师,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是的,理解对的,我做完整分录给你看 假设销项税额21500,进项税额15000,加计抵减的税额1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6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65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00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00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1500(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银行存款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