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随义务或无对价关系的从属义务,这个义务需要先履行,否则不能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五、判断题1.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2.由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为要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合同实质上并未成立,只有经批准后,合同才成立。()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告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报先。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4.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形成的原因相同。()5.效力待定的合同与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性质基本相同。()6.不安抗辩权是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的权利。()7.《合同法》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就应当承担违约黄任。8.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违反合同所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依法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酌情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给付与对待给付的对价关系,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或无对价关系的从属义务,则不得主张给付义务的同时履行抗辩 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中级职称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知识点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原则上无效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D.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E.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及时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1)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请问:破产法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啥意思啊,是破产公司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还是说破产公司就是债务人?
3.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没有发票只有付款凭证能做账吗?
供应链业务,已付款给上游,但发票要次月开,货已到我公司,并已销售给下游,货款已收到,那本月开销售发票给下游,会有税务风险吗?
公司先缴纳员工的个税,后发工资,分录怎么做
公司以前是认缴的,公司经营去股东打钱进来的,现在要实际缴纳了,那缴纳后可以直接把还给股东吗?
咨询下:一般纳税人,可以启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吗?和企业会计准则相比,有啥区别?
有几个月的报销费用,写报销单上面的日期还是发票上面的日期?
数电发票提高开票额度怎么操作
老师,我们审计老师给我们提供了试算平衡表,如图,请问每个怎么做分路呢
老师,是不是汽车行业的每个月要缴纳的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这个进项就是,卖出去那台车对应的所有的的进项税,不包括,开进来的,其他的专票进项税?
独资公司公户上的钱平凡的打在法人的个户上进货时又打在公户这十样′合法吗?
麻烦举一下列子可以吗?老师
比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合同中约定,要先验货。没有验货前,主张给钱,不行。适用不能主张同时履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