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 所得税汇总计算 需要总公司按照三项因素对应纳税所得额进项分配 如果是一个分公司 按照50% 各自在所在地缴纳 总公司每个季度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分公司按照总公司分配的所得税额金额申报即可
老师,我们分公司收到税务局的信息,麻烦您帮我看下这个要怎么去处理呢? XXX咨询分公司: 属于没有按照一般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按照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属于挂靠而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进行独立申报的分支机构,需要提供总机构出具的挂靠并独立申报情况说明,盖公章报送给我; 二、属于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包括:1.属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2.上年度总机构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3.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4.市内跨区的二级分支机构),告知我属于哪种情形; 三、属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告知我; 四、除以上情况之外,属于按规定需汇总申报并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汇总到总机构统一计算并从2021年第1季度开始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关于企业所得税一般实行汇总纳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如果设立的是“跨省市总分机构”及“二级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要求,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中,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由总机构(总公司)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总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上面这段话中的一般实行总公司合并,与后面的但是的内容,区别是什么?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一个北京分公司,去年9月刚成立,总公司在上海,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是不是符合上边第二条,就不用申报企业所得税了,
总公司A有一个跨省分支机构B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B无营业收入,发生员工工资及五险和办公费等(实质B分支机构就是一个办事处),请问分支机构B,总公司A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老师您好,想请教一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年度申报的问题,总公司在广东清远,在广州设立了分公司,但分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只是用来给广州的同事发工资买社保公积金用的,平时分公司税种有增值税及附加税、季度企业所得税都是0申报的,现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提交申报不成功,提示: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分支机构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这是什么意思呢?
老师,生产销售单位为什么要体现工厂?实际上合同只是深圳贸易公司和香港签的。
买二手车是有2类发票吗 分别是什么样式的 需要图片 谢谢老师
董老师,在线吗?有问题想咨询您~
老师,我想学食品加工厂的成本核算,请问在哪里找课程
正确的选项不理解,举个具体的例子。
22年暂估原料发票,当年已收到发票但忘记做冲销处理,今年怎么调整?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是不是,重汽开了蓝字发票,也要它开红字发票,那我们在电子税务局里面只是接受了它的红字发票开票的信息是吗?我们确认要,对了吗?这个我问老师别回答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是不是,重汽开了蓝字发票,也要它开红字发票,那我们在电子税务局里面只是接受了它的红字发票开票的信息是吗?我们确认要,对了吗?
家具厂制造沙发够买了一些牛皮回来,裁出来的边角料可以卖出去,卖出去得到的钱这部分钱入什么科目
请教一个问题,公司a,股东公司b占51%(已经注销,法人等可以配合),法人c兼股东49%股份。怎么可以b把股份转给c。有遇到这样的情况吗。
没收入是不是可以不用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没收入 在当地也要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