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面粮油的税率是9%
一般纳税人,粮油销售中心 大米 面粉 食用油 杂粮的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销售粮油米面饲料税率多少?
批发零售大米,粮油增值税税率分别多少?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销售水果,米面油,调料,冻货,税率是多少
请问一般纳税人给客户开米,面,粮,油的发票,税率开多少
纳税申报题(1)企业的基本情况:广西海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南宁市秀灵路37号,哪税人识别91450107561581218 F,无分支机构。公司成立于2020年,由张亮,李明,王海三个中国籍公民共同组建,公司汪册资本2000元,张亮出资1200万元,李明出资为400万元,王海出资为400万元。公司职工为35人。2017年平均资产为4000万元。投资居民企业南宁市蓝天商贸有限公司,投资额为100万元。(2)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公司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申,固定资金采用年限平均法,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分,应收账款采用备抵法,所得税计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3)预缴税款:该公司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为10万元。根据综合业务题的内容,填写公司2023年重企业所得税订算清缴纳税申报表。怎么写
企业向个人销售闲置二手车,二手车交易市场已经开完发票了,企业还需要开发票吗
企业向个人销售闲置二手车,企业必须开局销项发票吗
年收入十万多 需要缴税二千多 缴了九百多 是否需要补税 是否符合退税
付现所得税在哪里看得到
旅游公司内账,公司主营业务是旅游线路报名收入,公司一个小办公室改成一个小超市卖一些特产,给客户装特产的塑料袋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吗?还是计入销售费用低值易耗品
旅游公司内账,我们公司有一个小超市卖一些特产,然后购入的塑料袋给客户装东西,计入什么科目?
1月业务收入财务会计440357.30元,预算会计174584.57元,在2.0系统记账,提示差额174584.57元。数录得正确,这怎么操作
老师,白酒的包装物租金要不要计缴消费税
老师:装修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做内账,2年前没收回来的货款,一直没建账,现在老板让建账,我做的是借:应收账款贷:利润分配等收回货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因为不是今年的收入,不能记收入里,我这么做对吗?
饲料呢 这个一般纳税人经销商是否有优惠税率
现行饲料增值税税率为9%,饲料的定义根据财税﹝2017﹞37号规定为: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一、现行继续免税饲料产品范围(皖国税函﹝2002﹞281号规定, (财税﹝2001﹞121号)规定的免税范围的饲料产品,在流通环节可继续免征增值税;对不属于免税范围的饲料产品,如豆粕、糖渣、油饼、骨粉等,在流通环节一律按法定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 1.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01〕121号、国税函〔2010〕75号 2.对饲用鱼油产品自2003年1月1日起、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自2007年1月1日起可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税函〔2003〕1395号、国税函〔2007〕10号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依据:财税〔2001〕121号 (三)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依据:财税〔2001〕121号 精料补充料属于“配合饲料”范畴,可免征增值税。 依据:总局公告2013年第46号 (四)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依据:财税〔2001〕121号 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是以四种以上微量元素、非营养性添加剂和载体为原料,经高压浓缩制成的块状预混物,可供牛、羊等牲畜直接食用,应按照“饲料”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税函〔2005〕1127号 (五)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依据:财税〔2001〕121号 (六)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税函[2010]75号 二、以下不属于免税饲料的范围 (一)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 依据:国税发〔1999〕39号(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直接不属于饲料产品,粮食流通环节为9%,饲料添加剂13%) (二)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 依据:国税函〔2009〕324号(单一大宗饲料产品仅限于财税〔2001〕121号文件所列举的糠麸等饲料产品。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不属于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定义的单一大宗饲料产品,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添加其他成分的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等饲料产品,不符合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混合饲料的定义,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三)豆粕(9%税率) 依据:财税〔2001〕121号、财税〔2001〕30号 (四)宠物饲料(9%税率) 依据:国税函〔2002〕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