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面粮油的税率是9%
一般纳税人,粮油销售中心 大米 面粉 食用油 杂粮的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销售粮油米面饲料税率多少?
批发零售大米,粮油增值税税率分别多少?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销售水果,米面油,调料,冻货,税率是多少
请问一般纳税人给客户开米,面,粮,油的发票,税率开多少
平台收入提现进了公账,要计营业额吗,报税咋报
老师你好,我怎么根据财务报表倒推出科目余额表,可以详细说下吗?急
购买方要求开票,为什么销售方要求购买方提供营业执照
计算每股收益这个题解题思路是什么?帮忙把解题思路说下,
印花税是按收入金额交还是按收入+成本金额缴纳
老师,请教下,公司属于医院的全资第三产业,一般纳税人,公司招聘500多人派遣到医院各科室,员工工资,单位缴纳社保由医院拨款,公司办理劳务派遣资质,员工工资保险是发多少拨款多少,不存在管理费,也无差额,我想请问下收到工资拨款做了收入,税率采用哪种好些,报税时怎么选择,谢谢
两个人合伙,A股东和B股东各占50%股份,A股东投资款28万,B股东没有投资,还从公司借支了16万,主营业务收入554万,主营业务成本557万,应收账款205万,应付账款190万,账上余额-20万,A股东负责业务应收金额95万。B股东负责业务应收110万,那现在A股东如果把应付账款全部过给B股东,A股东还要给B股东多少钱?利润是多少?
老师能给讲一下最后一个选项吗?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
老师,麻烦帮忙看下这个题目,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不应该是贴现利息吗,贴现利息=票面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515000*10%*3/12(提前三个月贴现),为什么算出来的答案不一样呢,是哪里理解错了呢
老师,请问一下这个题怎么做,我不太懂
饲料呢 这个一般纳税人经销商是否有优惠税率
现行饲料增值税税率为9%,饲料的定义根据财税﹝2017﹞37号规定为: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一、现行继续免税饲料产品范围(皖国税函﹝2002﹞281号规定, (财税﹝2001﹞121号)规定的免税范围的饲料产品,在流通环节可继续免征增值税;对不属于免税范围的饲料产品,如豆粕、糖渣、油饼、骨粉等,在流通环节一律按法定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 1.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01〕121号、国税函〔2010〕75号 2.对饲用鱼油产品自2003年1月1日起、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自2007年1月1日起可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税函〔2003〕1395号、国税函〔2007〕10号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依据:财税〔2001〕121号 (三)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依据:财税〔2001〕121号 精料补充料属于“配合饲料”范畴,可免征增值税。 依据:总局公告2013年第46号 (四)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依据:财税〔2001〕121号 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是以四种以上微量元素、非营养性添加剂和载体为原料,经高压浓缩制成的块状预混物,可供牛、羊等牲畜直接食用,应按照“饲料”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税函〔2005〕1127号 (五)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依据:财税〔2001〕121号 (六)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税函[2010]75号 二、以下不属于免税饲料的范围 (一)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 依据:国税发〔1999〕39号(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直接不属于饲料产品,粮食流通环节为9%,饲料添加剂13%) (二)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 依据:国税函〔2009〕324号(单一大宗饲料产品仅限于财税〔2001〕121号文件所列举的糠麸等饲料产品。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不属于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定义的单一大宗饲料产品,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添加其他成分的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等饲料产品,不符合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混合饲料的定义,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三)豆粕(9%税率) 依据:财税〔2001〕121号、财税〔2001〕30号 (四)宠物饲料(9%税率) 依据:国税函〔2002〕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