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是不扣的

土地增值税中,新建房屋转让扣除项目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扣除项目中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21年新增) 为什么要包括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呢? 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上增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在项目“2.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扣除,不单独作为税金扣除。既然已经扣除了 为什么要在这一步还要扣除一次 岂不是扣除多呢?
算二手房的土增扣除项目时,假如当时购置的房产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是普通发票。那么增值税的税额属不属于扣除项目。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转让2018年自建的写字楼,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000万元。土地增值税计算中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全额扣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10万元(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房地产开发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不考虑契税。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项目合计是多少()万元,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50%-100%,土地增值税税率40%,速算扣除率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100%-200%,土地增值税税率50%,速算扣除率15%。
房地产企业土增清算时,发票显示品名为二手放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请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房产没做重置成本估价的情况下,是按照发票价计算扣除项是吗?具体怎么计算扣除金额?
老师,小规模开发票,老板觉得应该收点税点钱。要收多少
老师有没有出口商品代码及退税率表分享
老师,我还是没懂,如果公司有内外账,那个分红到底是咋分红的最后
老师,我想问下,为什么账务处理时候应交税费_出口退税,算法是进口采购价格*出口退税率,而算5部和7部法,是用FoB价格*出口退税率
我的初级会计证去年没有继续教育,如何补有效,谢谢
我记得有买学堂的工业会计手工账,有收到材料,但是课程现在查不到,具体怎么找
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他名下只有法人一个员工,他的工资从来都是零申报,现在个人扣缴端的系统显示他有三个月没申请工资,询问此员工是否离职,那需不需要处理,还能继续零工资申报吗?
润滑脂为什么开不出来
老师,公司成立2个月购买材料和用品这些个人先垫付,月底一次性报销,老板公转私备注备用金,这怎么做帐呀??合不合规?怎样操作合法合规?
文中第三。里面既用于免税的,又用于不免税的,按道理来说不是全部都可以抵吗?怎么还按比重呢?搞不明白,能不能给我讲解一下,归纳一下?
老师讲的为什么能扣
同学你好 扣除项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中写到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个人转让住房),凡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增值税允许税前扣除的土地成本只有分摊到这套房产上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大配套费明确是不允许扣的。 (2)中介机构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格),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通常税务局是要求以评估报告也叫重置成本报告作为扣除依托,重置成本的意思就是现如今在同样的地理位置,盖同样结构、楼层、规模的房子,用同样的工同样的料需要花多少成本,最终会评估出一个重置成本的单价,用这个单价乘以建筑面积就得出了重置成本,还需要重置成本乘以一个成新率,(建安成本=重置单价*建筑面积*成新率)这个成新率也是评估机构根据房子建造年头和外沿内饰的新旧程度评估的。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这里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不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4)纳税人支付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评估费用。 【举例说明】某房企于2017年自建一处房产,当时造价100万元,土地出让金20万元,契税0.6万元,如果按2020年现行市场价的穗材料人工费计算,建造同样的房子需要400万元,房子7成新,于2020年卖了500万元,市场评估金额550万元,评估费10万元,取得发票,采用简易计税。 第一步:确认收入。遵循收入孰高原则,带入计算土增税的收入应为评估金额550万元,然后除以1.05计算不含税金额为523.81万元; 第二步:确认扣除。土地的成本是土地出让金加上契税20.6万元,建安成本按照重置成本400万元再乘以成新率70%为280万元,与转让有关的税金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合计2.89万元,还有一个扣除项是评估费10万元,已取得发票可扣除。 扣除金额合计=土地成本%2B建安成本%2B税金%2B评估费=20.6%2B280%2B2.89%2B10=313.49万元。 第三步:税款计算。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率,然后选择适应税率计算土增税。 增值额=收入-扣除金额合计=523.81-313.49=210.32万元,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合计=210.32/313.49=67.09%, 适用税率40%,土地增值税=210.32*40%-313.49*5%=68.45万元。
关键这个是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能取得购房时的发票。我的问题是如果能取得发票发票是普票,那这个税额能扣吗?老师讲的是能扣啊,百分之5的征收率。
发条上确实是不含税的收入额,那么老师讲错了?
同学你好 那这个你可以问问你们当地税局或者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