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则乙公司为C代收代缴义务人
3.位于县城的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向农民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42万元,直接将其运往位于市区的乙企业委托加工成未上漆的素板,支付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给乙企业不含税加工费9万元,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乙企业加工完毕,甲收回后领用60%继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1800箱,销售14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另将剩余的400箱用于本厂职工食堂的装修。已知乙企业无同类素板的销售价格,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甲实木地板厂的消费税为2.57万元 B.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61.31万元 C.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不含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4.17万元 D.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不含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8.55万元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收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格为1640000元。该公司将收购的木材运往乙厂,委托其加工生产实木地板。甲公司支付加工费260000元,加工的实木地板市场上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要求:计算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老师,你好,这个题目中的答案解析中为什么要乘1-10%? 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开具的收购发票注明收购价款40000元。甲实木地板厂将收购的原木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加工实木地板,实木地板加工完毕,甲实木地板厂收回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20000元,代垫辅料10000元,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元。 A.2631.58 B.3157.89 C.3473.68 D.3684.21 提问 题目笔记 纠错 隐藏答案 收藏 C D 材料成本=40000×(1-10%)=36000(元)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6000+20000+10000)÷(1-5%)×5%=3473.68(元)。
2022年3月1日甲公司提供一批原木请乙公司生产一批实木地板,4月29日乙公司将地板交付给甲公司并收取货款和相关税费,则乙公司为()A负税人B纳税人C代收代缴义务人D代扣代缴义务人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2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04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 问: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
老师,卖汽车的难道每个月只有车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吗?还有啥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费用发票可以吗?
这个是做账借方银行存款,贷方是什么啊
请问增值税申报错误了,隔了好几个月怎么办?等税务检查到吗?
报销端午节买粽子 636 元,取得专票税额是 36 元,怎么做账?
老师,请问一个员工在老板的2家公司发工资,一家公司交社保一家没有,现在员工离职了,把赔偿金放在没有交社保的公司名下给员工发放,这样没有问题吧?而且发放的赔偿金不是属于上半年的平均工资的N+1,比平均工资高,有没有问题呢
T+系统做账,上月期末应付账款为0,这个月采购生成了付款单,我按照银行回执单,在付款单里选单分摊保存审核单据自动生凭证,为什么期末余额跑到借方去了,不是应该为0吗?逻辑不知道在哪
老师,就是我们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给客户开发票,是1%的普票,客户要专票,我们是10.1号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13%的专票,能这个月开了,下个月,再开专票吗?客户急着这个月赶紧上牌,咋办呢?如果这样子操作,会不会我们的税会变高?
老师,请问公司跟其他不属于公司的业务人员做业务,进销其实是一样的进100元消100元,有货物的进出,请问这属于走账吗?
进项票9%税率的原木票通过委托加工1%普票的加工票,把这两个进账金额能转换成13%的木皮进项票吗
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目前是私企刚成立没多久,前期展馆工程设计费以及设备款支付一部分了也已经收到发票了,部分款项没有全部付清,现在国企要跟我们合资成立一个新公司,国企占20% 我们占80%。 这些已支付的款项怎么转移到合资公司作为投资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