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是每个税都以12000为限额,还是所有的税一起只能扣1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施行后,以前的优惠政策仍继续执行。股 份公司有涉及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可 继续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现在还有这个优惠政策吗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假如上个月没有交增值税和企税,这个月交了,这个月能扣减两个月的定额吗
老师好,请问这条通俗的理解是什么意思?没看懂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意思是雇佣一个退役军人每年可以减免9000元税款?
请问,对方开给我方的专票,电子税务局勾选提示红字锁定,无法抵扣?这个应该怎么处理呢?
查账征收的无雇工的个体户工商户,刚开始也没业务,就是自己交了一万元,扣了7000社保,没有其他的费用,账怎么做,税怎么报呢老师
印花税,买卖合同可以按照第三季度勾选的进项+销项不含税金额计税依据纳税吗?
老板不要求成本做的多细化,每次都是说每张发票是对应哪几个合同的,我们是小型生产企业,那成本这块怎么做才合适?
结账增值税必须附明细;月底计提工资和社保也建议附明细,这是规范账务处理和税务备查的基本要求,请问,这些都需要附什么样的明细?
别样红系统过了夜审,少入账怎么调整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农产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免征问题,是不是无限额免税还是有限额的
对公借款,还对方公司借款时,需要填报销单吗?
对公支付服务费等,是填写报销单还是付款申请单?
公司收到一张大额普票,在电子税务局里能查到吗
这个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