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这种情况是用权益法

老师,请教一下,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都是50%的持股比列,这种情况是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呢?
老师,请问1. 我们公司的法人是张亮,但是法人股东是A企业和B有限合伙企业,同时张亮又是A企业的董事 2.张亮把在A公司的股份卖给别人,同时A公司在我们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法人张亮在我们公司的持股比例提升,张亮又持有有限合伙B公司的股份 3.请问法人张亮直接在我们公司增加持股比例好还是通过买A公司的股份来增加持有股份好还是增加B公司的股权好呢?
我们公司的股东想把自己持有股份转成另一家公司(且还是这家法人),就是我们公司部分股份是另一家公司持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 对于我们公司上有什么影响吗(税务和工商上)
老师,我们是这个情况,分公司的工资报的少,然后总公司交社保和发生业务比较多,都是一个法人,现在就是分公司其他应付款是负数了,因为都用来发工资了,基本都是2个公司一起用了,这种的我做一笔什么分录转到总公司呢
老师,我们是集团公司,就是A公司上面是两个公司控股。A公司下面有7个公司,都是A 公司100%入股的,这样的话,我们做合并报表时候,是需要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呢?请老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