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具增值税销售发票的当期,申报税的时候,可以先抵减完这部分预交的增值税后才交增值税
我公司是房地产公司,前期有预缴增值税,本期开具销售发票,有应交增值税,但是小于前期预缴增值税,直接抵减了,增值税抵减了,附加税也抵减了,只交了水利建设基金,请问会计分录怎么做? 哈当时预交增值税时,附加税没有预交,是后来预交土地增值税才预交了附加税
你好,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跨区经营,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交2%的增值税,但是我们平时没交,在公司所在地申报时,申报表又填了已预缴!然后项目完工了我们才在项目所在地一次预交2%的增值税!请问这有什么税务风险嘛
房地产开发企业平时预交的增值税,在开具销售(含9%税率)发票时,所产生的销项税可以用以前按3%预交的增值税进行抵减吗?这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如何填报?
房地产公司平时预售时已经预交了增值税,在开具增值税销售发票时可以先抵扣完这部分预交的增值税后才交增值税吗?请问一下有什么具体的政策法规?
老师,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计税方法,预售资金做增值税预交,那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何时可以抵扣?
这个抵扣预交增值税、进项税及土地款部分的进项税部分,有没有抵扣顺序?
就是说有没有一定要先抵扣哪一部分这个规定?
没有抵扣顺序的,都可以抵减。
这个抵扣方法有没有具体的政策法规?
嗯嗯,没有具体的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