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出材料时: 借: 委托加工物资 56000; 贷:原材料56000。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委托乙企业加工烟丝,卷烟厂提供烟叶价款50000元,支付加工费16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厂收回后继续加工成乙类卷烟销售。当月销售4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25元(毎标准箱的卷烟数量为50000支,换算为250标准条)。
1.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委托乙企业加工烟丝,卷烟厂提供烟叶价款50000元,支付加工费16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厂收回后继续加工成乙类卷烟销售。当月销售4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25元(每标准箱的卷烟数量为50000支,换算为250标准条)。1、计算该卷烟厂本年5月销售卷烟的销售收入2、计算该卷烟厂本年5月销售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3、计算该卷烟厂本年5月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及当月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A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委托B厂加工烟丝,卷烟厂提供烟叶价款56000元,支付加工费21000元(不含增值税),取得B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卷烟厂本年1月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认证。B厂无同类产品价格。增值税税率13%,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厂收回后本月全部继续加工成乙类卷烟销售。当月销售4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50元,(每标准箱的卷烟数量为50000支,换算为250标准条,该卷烟适用的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当月销售卷烟的成本为200000元。A卷烟厂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为2000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为20000元。要求:(1)对委托方A厂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2)对受托方B厂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A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委托B厂加工烟丝,卷烟厂提供烟叶价款56000元,支付加工费21000元(不含增值税),取得B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卷烟厂本年1月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认证。B厂无同类产品价格。增值税税率13%,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厂收回后本月全部继续加工成乙类卷烟销售。当月销售4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50元,(每标准箱的卷烟数量为50000支,换算为250标准条,该卷烟适用的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当月销售卷烟的成本为200000元。A卷烟厂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为2000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为20000元。要求:(1)对委托方A厂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2)对受托方B厂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A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委托B厂加工烟丝,卷烟厂提供烟叶价款56000元,支付加工费21000元(不含增值税),取得B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卷烟厂本年1月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认证。B厂无同类产品价格。增值税税率13%,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厂收回后本月全部继续加工成乙类卷烟销售。当月销售4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50元,(每标准箱的卷烟数量为50000支,换算为250标准条,该卷烟适用的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当月销售卷烟的成本为200000元。A卷烟厂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为2000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为20000元。要求:(1)对委托方A厂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2)对受托方B厂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建筑公司 成本发票里面必须是材料占比最大么 我们是工程公司基本上成本发票都是劳务费 这样合理吗
家纺类,只有人工裁剪,包装类的加工,那税负率大概多少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对公户吗
老师你好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木材公司,从农民手上收购木材然后销售出去,收到农民代开的木材发票,这个能抵多少个点的增值税呢?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老师,企业是贸易出口方式是CIF,国际运保费确认是用报关单上美元乘以汇率吗
老师,我们公司做生产加油站标准件的,生产工人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而是劳务公司的人来生产,从公司成立到现在几个月了,一直在生产,却提供不了数据给我核算成本,导致账上原材料一直是购进状态,劳务费每个月都有开发票过来也付出去了,我想的是要年终了,让公司安排人盘点现有原材料,倒挤出成本,老板不同意,老师,怎么跟老板做思想工作?光有劳务成本不领用材料,这有没有风险
老师:政府单位会计年终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请问老师,甲单位是电视剧制作企业,税务通知让把生产成本结转到期间费用。为什么?
个体户可以不用建账不?
分包方给工程公司开发票 收入用代发工资下账 必须要对应那个工程的人员么 还是用其他人员也能下
(2) 支付加工费时: 借: 委托加工物资 2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30 贷:银行存款23730。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 代扣代缴消费税=(56000%2B21000%2B40*150)÷(1-36%)×36%%2B40*150=89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9000; 贷:银行存款89000。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 代扣代缴消费税=(56000%2B21000)÷(1-30%)×30%=33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3000; 贷:银行存款33000。
借银行存款5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0
借税金及附加40*50*250*36%%2B40*150=18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8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