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祥源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700000元,增值税额为910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18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企业因资金不足,上述各款项全部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2)接受某公司无偿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3900元,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材料已验收入库,并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手续费300元。(3)基本生产车间委托某机修厂修理设备,以银行存款支出修理费3000元,增值税额为390元。工厂已收到机修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4)购入不需安装的新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税额为2600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写出会计分录
1借原材料7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2800 贷应付账款812800 2借原材料30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 贷营业外收入33900 银行存款300 3借管理费用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 贷银行存款3390 4借固定资产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银行存款22600 5借银行存款5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5000 6借银行存款1017 贷其他业务收入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7 7借长期股权投资73450 贷主营业务收入6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450 8借应付职工薪酬74580 贷主营业务收入6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580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 贷库存商品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