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甲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200+60)*25%=65 在甲国已纳税额=200*40%+60*15%=89不用补税 在乙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50*25%=12.5 应补税额=12.5-7.5=5 022年该国有企业应纳所得税=1200*25%+5=305 祝您学习愉快,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某企业2019年度境内总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40万元。其设在A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24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该国规定的税率为40%;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万元,税率为20%。其设在B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12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80万元,该国税率为30%;财产转让所得40万元,税率为10%。假设境外应税所得与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相一致;境外所得均已分别按该国规定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要求: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某企业2016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国有企业2022年境内所得1200万元(25%),境外所得(均为税前所得)有三笔,其中来自甲国有两笔所得,分别为200万元和60万元,税率分别为40%和15%,来自乙国所得50万元,已纳税7.5万元(甲国、乙国均与我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税收协定)。假设该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的方法进行抵免。则2022年该国有企业应纳所得税()万元。A.300B.305C.308D.316
甲公司2019年已缴了企业所得税50万元甲公司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机构的后所得为28万元,A国所得税率为30%,在B国机构的后所得为24万元,B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B两国已分别缴纳所得税12万元,6万元,假设在A、两国应税所得额的计算与我国税法相同,公司汇总时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方式,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要求:运用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分别进行相关项目的年度纳税调整,计算甲公2019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某企业2018年度境内总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40万元,其设在A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24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该国规定的税率为40%,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40万元,税率20%,其设在B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12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80万元,该国税率为30%,财产转让所得40万元,税率10%。假设境外应税所得与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相一致,境外所得均已分别按照该国规定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该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的方式抵免所得税税额。请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如果一个合同中既有供货,安装,施工,调试,检测,那么开发票应该开几个点的
外贸企业,运费问题,国内的头程运费是按照提货时间筛选当月的数据进行汇总计提,表格数据一直都在补充,举个例子,1月我运费计提了100块,二月运费计提了200块,然后三月去筛查1月的时候,1月的运费又多了50块,在3月当下看1月的数据我就少计提了,然后,每个月都有少计提的部分,账面上我应该如何去调整,然后在确认运费结转的时候,又是按照产品销售的情况去结转的,然后科目的余额是体现的哪部分差异自己弄不太清楚了,请老师分析下,少计提的部分我应该如何调整,科目余额主要是哪部分数据?
工会是不是得单独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呀?能用其他账户当工会账户不
老师,你好,汇算清缴补交的企税还要计提企业所得税不,我直接做账是冲利润分配,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缴款时借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这样操作对不对
老师,我报关单和出口发票没有写规格,但是进项进来给我开了规格,影响退税吗?是不是没有多大关系?
董孝彬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在广州,我公司是电商,现在第二季度基本结束,线上收入统计出来大概4万多,之前线下的销售没有开票,因为怕线上收入太多,到时季度收入超过30万就要交增值税了。所以等到季末确定出线上收入,再决定开线下的收入。现在一次性开25万的发票给别人,这金额会不会太大了?会不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
老师,请问一下公司零售车辆开票法人私户收款22万。法人名字转进公户24万。开票借库存现金 法人转公户挂往来款,借银行存款24 贷其他应付款24 是不是法人转公户要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22 其他应付款2万啊?
老师:我们公司把以前入资款,挂往来了,现在该怎么调整呢,直接可以吧往来调,调回入账款吗?以前入资款漏报的印花税该怎么办呢
老师,员工没有建行工资卡,我对公账户是建行,他有邮政银行卡可以给他发工资吗?
老师,数据透视表的单价如何让它不求和?而且按行顺序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