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50%由总机构预缴。
老师,我们分公司收到税务局的信息,麻烦您帮我看下这个要怎么去处理呢? XXX咨询分公司: 属于没有按照一般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按照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属于挂靠而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进行独立申报的分支机构,需要提供总机构出具的挂靠并独立申报情况说明,盖公章报送给我; 二、属于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包括:1.属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2.上年度总机构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3.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4.市内跨区的二级分支机构),告知我属于哪种情形; 三、属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告知我; 四、除以上情况之外,属于按规定需汇总申报并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汇总到总机构统一计算并从2021年第1季度开始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呀。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一个北京分公司,去年9月刚成立,总公司在上海,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是不是符合上边第二条,就不用申报企业所得税了,
剩余的50%,是在需要就地预缴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还是在所有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老师,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假设进货是90万(价税合计),毛利率怎么计算
老师,内账固定资产需要折旧吗?
上月汇兑损益贷方余额8014人民币,上月底的汇率为7.3159,结汇当天的汇率为7.1,结汇39592美元时怎么做账
你好老师一般纳税人预付款的余额表示借贷应收应付账款在贷方还是在借方
老师,内账应该价税分离做吗?
老师,这道题盈亏平衡点业务量和销售额我这样算可以吗
各位老师大家好,管理费用-开办 费能记贷方科目吗,因为有些是需要退回冲减的
请问违约金一般按多少定额签订协议
#提问#老师,6、下列各项中,属于利得的有( )。 A 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收益 B 投资者的出资额大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差额 C 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收益 D 以现金清偿债务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 这个选择什么?B不是商誉吗?D是其他收益?
生产企业先申报增值税还是先申报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