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计算如下 400*0.95=380

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日,A公司向甲公司销售其生产的一台设备,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双方约定,甲公司在5个月后有权要求A公司以600万元的价格回购该设备。当日A公司已发出该设备并收到甲公司支付的价款。 (2)5日,A公司向乙公司销售B产品200件,单位售价0.3万元,乙公司应在A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B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B产品单位成本为0.15万元。根据历史经验,A公司估计B产品的退货率为20%。31日,上述已销售的B产品尚未发生退回,A公司对退货率
(7)销售给大华公司丁产品100件、件不含税售价为1000元,每件成本700元、另收取运输费500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8)向红光厂销售甲产品50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6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000元、产品已发出,发出时控制权已转移给红光厂,收到货款并存人银行存款账户、根据合同约定、客户在90天内有权退货。公司根据以往经验,估计该批产品的退货率为10%。(9)收到红光厂退回甲产品50件,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0)销售甲产品给红光厂,全部价款为339000元(含税价),规定商业折扣条件为5%,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企业在发票上注明了5%的折扣额,5天后收到款项。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00000元。(11)以甲产品100件(每件成本400元,不含税售价600元)换取红星厂同等价值的A材料200件,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2)委托光明贸易公司销售甲产品200件,不含税代销价550元/件,每件成本400元。月末收到光明贸易公司送来的代销清单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产品销售价款中不含增值税。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产品销售成本按经济业务逐笔结转。20x1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及事项:1)销售A产品一批,产品销售价款为80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350000元。产品已经发出,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向银行办妥了托收手续,满足收入确认条件。2)20x1年5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到B产品一批,并验收入库。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退货款40000元,增值税5200元,并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产品的成本为22000元。3)按合同要求,将C产品一批发送给丙公司,待丙公司验货后付款。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款为12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66000元。产品已发出,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4)甲公司收到丙公司确认购货的通知但销售款项并未支付给甲公司。满足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1.【单选】甲公司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其客户销售200件产品,收到400万元的货款。按照销售合同,客户有权在30天内退回任何没有损坏的产品,并得到全额现金退款。每件产品的成本为1.6万元。甲公司预计会有10件(即5%)产品被退回,而且即使估算发生后续变化,也不会导致大量收入的转回。甲公司预计收回产品的成本不会太大,并认为再次出售产品时还能获得利润。甲公司销售200件产品应确认的收入为( )万元。 A.400 B.0 C.320 D.380
甲公司以每件400元的价格销售200件M产品,收到80000元的货款。按照销售合同,客户可以在45天内退回任何没有损坏的产品,并得到全部现金退款。每件M产品的成本为280元。甲公司预计会有6%的M产品被退回,而且即使估算发生后续变化,也不会导致大量收入的转回。假定发出商品时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不考虑相关税费,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1.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75200元 2.发出商品时确认应收退货成本3360 3.退货期届满,若客户实际退回15件产品,冲减营业收入6000元 4.退货期届满,若客户实际退回15件产品时,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360元 5.退货期届满,若客户实际退回10件产品时,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240 这个率和件数咋换算的?
老师我们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郭老师,之前的账上没有应收票据余额,只有挂了一些应收账款科目,是票据的一手出票人,我调整完,应收票据是负数了,但应收对了没啥问题,这个要怎么调
收款100000元,开票100200元,多开了200元,顾客不再转款,这部分如何处理
老师 做铝合金的工厂可以开金属制品吗 我们之前是开的铝合金
郭老师,老师,您好,我们老板女儿要出国留学,需要老板的个人卡流水和工资明细,老板要求我们财务,出具到7月底的工资,流水的话他去找人造一份。但是个税出不来啊,老师
老师,向您请教一个工抵房涉税及操作问题: 我司拟以自有厂房抵总包工程款,总包再将其对供应商的债务转让,由我司直接将厂房过户给供应商。开票路径为:总包开工程款发票给我司,我司开销售不动产发票给供应商。整个过程无资金流动。 主要担心两点: 1.这种无资金流的抵债模式,税务上是否认可?是否存在视同销售、土地增值税清算及发票抵扣风险? 2.工抵房时,是如何合规处理类似无现金交易及税务问题的? 盼复,谢谢
资产负债表中 资产1.6万,负债7.2,所有者权益-5.6 未分配利润-8.6 净资产是多少 有实收资本10万
老师好!我做完付款凭证后该怎么对账核对正不正确
比如我这家公司从来没做过银行,这个月开始做银行,我怎么调银行余额呢?直接写一个调整分录,借银行,然后贷其他应付款法人,从法人垫款里冲出来可以吗?
老师您好,去年做的装修工程,我方为施工单位,委托单位是分几次给付的72万工程款。 去年是以借款的形式担保给付的工程款,今年实际应付的单位没付款,这样去年的借款就要转为工程款入账。 一账务怎么处理?二我可以分季度去开发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