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看看你的红字信息表儿,就说针对你最新的这张正数发票,你申请了几次呀。

开发票,一笔业务本来就应该只开一次相符的发票,不小心开多了几次发票,(尤其针对随货开发票的客户,每一次业务都随票,现在算起来,确实有已经业务对得上的普票,已经给了客户。开多的那些就在手上,手上有开多的第二联发票,开多的普票,需要冲红,才对的上每一次业务开一张普票。至于我们公司的其他客户,是后面才开票的,例如一张发票对应一个月业务的,那么哪怕不小心同一个月的业务开了2张一样的,其实也可以的吧,因为都是这些产品,单价都一样的,开多的这1张,少于后面没开发票的金额。)跨月了,应该冲红比较好,还是直接去税局承认由于个人糊涂,所以这样开多了发票,才冲红的。 我们一个月由于正常的退货或者别的开错原因,也有冲红,这些导致月冲红也算是比较多了。所以,冲红里面也有正常的,也有非正常的,正常的,到时可以解释,非正常的我不小心操作,还是直接和税局解释,比较好呢,免得开票系统提示开票异常?麻烦给出解答,怎么处理,自告奋勇的去承认呢,还是如何?
七月红冲了五月的增值税专票又重开了,填过红冲信息表,由于打印原因,今天需要红冲七月重开那张专票,可在填红冲申请表时显示红字金额大于蓝票金额,多次查看金额没有错误,不知改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