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分为总额法、净额法,企业对同一类政府补助只能选用一种方法,一 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按你的提问,是对的,可以同时使用,企业刚好有两个不同类的政府补助。

同时使用总额法和净额法对不同类别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这句话是正确的?
甲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核算,其与政府补助的相关资料 如下: 资料一:2021年4月1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甲公司向政府补助有关部门提交了 购置A环保设备的补贴申请,2021年5月20日,甲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款12万元并存入 银行。 资料二:2021年6月2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万元购入A环保设备并立即投入 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资料三:2022年6月30日,因自然灾害导致A环保设备报废且无残值,相关政府 补助无需退回。 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计算甲公司2021年7月政府补贴款分摊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4)2021年7月政府补贴款分摊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12/5/12=0.2(万元)。 借:递延收益 0.2 贷:其他收益 0.2老师,这里的分录不知道为什么怎么做
1、政府补助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甲企业购置环保设备可以申请补贴以补偿其环保支出,甲企业于2020年1月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210万元的补助申请,作为对其购置环保设备的补贴。2020年3月15日,甲企业收到政府补助210万元。2020年4月20日丁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2028年4月甲企业的这台设备发生毁损而报废,不考虑增值税。假定直线法为分摊政府补助的合理方法。要求:假定甲公司按照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写出下列会计处理:①2020年3月15日,甲企业收到政府补助②2020年4月20日丁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环保设备③2020年5月31日,计提折旧并摊销递延收益需要数据
老师,科技局奖励的钱,加计扣除要扣掉奖励的钱吗?高企,代账老师回我的,问了好几个老师,都说可以加计扣除,关键是要扣掉这部分钱吗?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原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在总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净额法,可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成本费用直接扣减。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收入,计入收入总额。这样,如果会计核算对政府补助选择净额法,比如,某企业(非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发生研发支出240万元,取得政府补助60万元(按净额法核算),当年会计上核算的研发费用为180万元,未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我们收进来的时候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交过税了,这个是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啊,没有明确做的仔细 企业在税收上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应税收入,同时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以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为基数,比方研发支出200,政府步骤20万,加计扣除的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多少为基数扣除
是这样的。含税发票137000元客户已付41100元,还差我95900未付。然后我们开出的发票共计169246.16元。其中有三张票未认证(32246.16元)。现在告对方和解,剩余的对方现在只付我70000元。70000元已收款,41100+70000=111100元,111100元-137000(已认证)=25900元的差异票。已认证25900+未认证票32246.16。已认证的25900元我可以直接开销售折让票吗?另外没认证的32246.16可以直接开销售折让票吧
老师个体工商户需要做账吗 然后像我自己可以做个简单的账吗 弄查账征收还是指定征收好些
你好老师,我们是代账公司,税务打电话说明天到我们公司去,一般都查啥,我们应该注意啥
我们公司有好多主播成立个体户,老板不让我给他们代账说怕牵连公司,都交给代账公司,但是他们又有税务问题老板都问我,我该怎么回答比较好,不想无偿提供这些
工商年报 海关业务联系人 和关务负责人 都是填写公司人员吗?
老师,请问如果企业在注销了,生活垃圾处置费填0可以吧?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报废了一辆车辆,已经取得注销证明和回收证明。请问怎么做会计分录。和税务问题。
月收入15w的话 建议是注册个体户还是公司好些
老师。借款100万:按3.6利率算,以2026年1月15日算到2026年6月30日是多少利息呢。其中1月15到30日按天算,2月起按月算 2、借款100万,按5厘算。同样以2026年1月15日算到2026年6月30日是多少利息呢。其中1月15到30日按天算,2月起按月算 请问这两种算利息分别是多少呢
可以在一个记账凭证里做支付广告费和收到国家补贴的两个不用类型的分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