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债务人转让债务,换别的人对债权人偿还,保证人可以不同意的
2.案情:2018年6月1日,李某向银行借款500万元,期限1 年。银行要求李某提供担保。李某找到了经济实力较好的甲、乙、丙 3人。甲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表示愿意在李某不能履行时代为还 款。乙以保证人的身份在李某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上签字。丙单方向银 行出具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函。 问题: (1)甲、乙、丙3人是否都可以设立保证?若能够设立保证的, 保证的性质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为什么?(14分) (2)如果甲、乙、丙的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则保证期间何 时届满?为什么?(12分) (3)如果在保证期间内,经过银行同意,李某将债务转让给刘 某,此时保证人是否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12分) (4)如果在保证期间内,李某与银行协商,将借款期限延长3 个月,保证人对于变更之后的债务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12分)
老师您好,请问经济法中,保证这里,债务人转让债务,假设他通知了保证人,那么保证金就非要同意吗?替新的人保证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你帮我归类一下约定债权债务不能转让。后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相应的相关法律后果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约定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那这里为什么保证人就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来甲将债务中的5万元转让给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债务转让的效力以及丙的担保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将债务转让给丁,通知到达乙后对乙生效 B.甲将债务转让给丁,通知到达丙后对丙生效 C.经甲催告后,乙在合理期限内未作表示的,视为乙同意甲将债务转让给丁 D.若甲将债务转让给丁未经丙书面同意,丙对该转让的5万元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保证 答案解析 : (1)选项AC:免责的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明确”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问题:加入债务人的,这不是利于债权人和保证人吗?不懂
董孝彬老师您好!刚才的问题还需要再问一下 谢谢!
老师您好,进项异常,做了进项转出,补交了税,异常解除后可以申请退税吗?
老师,你好如何看外贸企业出口合同里面,合同金额加了杂费,报关单上成交方式是EXW,报关单杂费对应的有金额,开出口发票怎么开
老师 年度现金流量表是不是只需要填写本年累计金额就行了?
老师好!请教: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下面能不能设置 二级科目 装卸费
老师,税务那边说我们在2025年确认收入的时间晚了,需要更正申报,在未开票的月份做一个无票收入,这个需要认证进项吗,当时没那么多留抵,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您好,我公司是经营民宿的,也有租用村里的草原,用作露营场所。平时旅客过来旅游,或者团建,我们会提供住宿,提供餐饮,也提供营地给他们搞活动,请问要怎么开票呢?按什么税目开票?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 21·多选题】(2022 年)下列关于两项资产构成的投资组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相关系数为+1,则投资组合的标准差等于两项资产标准差的加权平均 B.如果相关系数为-1,则投资组合的标准差最小,甚至可能等于 0 C.如果相关系数为 0,则表述不相关,但可以降低风险 D.如果相关系数小于 1,则投资组合的标准差一定小于单项资产标准差的加权平均数 这里面的相关系数指的是什么
老师,请问填报专项扣除的时候,为什么代扣代缴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这个单位呢
公司A把档案项目外包,由其中一家人力资源服务B承接。外包人员中其中一名有档案管理人员专业证书,公司A为该外包人员缴纳了社医保费用。公司目前的做法是将社医保费用及工资全额支付给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然后为该外包人员把钱转回公司A账户代收代付社医保。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那假设说,转让了,债权人肯定要同意才能有效对吧,那么假设这时保证人不保了,那么债权人会不会也不同意了?
不排除有这个可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