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这样也合理的,让中标公司提供委托书。
老师,能咨询一个问题吗,就是我们公司在一个中学用公司的名义签订的超市经营合同,超市的执照是自然人的名字,超市其实就是个体户性质,超市的营业款一直是中学代收,中学再开转账支票,我们背书后,款直接到了公司私户,现在中学非要对公转账,如果这样,那公司收到款后,账务怎么处理好呢,如何避免税收风险,款怎么再转到自然人账上,请指教,谢谢!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在公办高中,学校通过政府采购找的宿舍物业。签了三年合同,每年到期续签。现在,中标的公司成立了一个旗下的新公司,想以后用新公司的名义开发票,中标公司给新公司授权,请问这样合理吗?谢谢老师
老师,你好,我们之前是A公司,现在成立了一家新公司B公司,员工由B公司管理,变成了B公司的员工。A公司由另外的股东经营,与B公司无关了。现在有个问题是,之前A公司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完结,人员社保暂时没办法转移到B公司,所以产生的工资社保,各项报销就由B公司转到A公司,再由A发放给员工,现在就和A形成了往来,今年到现在有一百多万了,我想问一下怎么把这个往来核销掉呢?需要B公司给A开发票吗
老师,我们是高压线设计行业,老板能拿到工程含设计的活,我们目前没有资质也不敢工程,只做设计,所以就找了A公司运作项目,也就是挂靠,设计部分用A公司和我们公司签合同,我们给A公司干工程部分他们需要给我们居间费。这块老板也想签到合同里,这样就导致利润过大,问了老师加我们自己考虑,想着设计就是设计,居间费这块我们另外成立一个咨询公司,开“工程居间费:发票内容可开具 “工程居间服务费”发票给A公司,把利润分散开。但是问题又来了,咨询公司也没有成本,直接交税吗?分散利润的好处在哪呢?
老师您好 1、我们公司在17年年初购买的固定资产-汽车,然后租赁给承租方。签订的是租赁协议。记账的也是正常的租赁收入。 2、后续又续签了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且承租方已足额付清应付租金后,承租方或其指定公司可以以0元留购该租赁车辆。 3、但车辆因未找到指定接收方,因此继续使用我们公司都相关汽车指标至今,我们公司业正常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4、现在承租方把车辆给卖掉了,但是因为指标是在我们公司的名下,属于是以我们公司的名义进行出售。但款项进行的是承租方账户。款项是7万,且需要我们开具13%的发票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7万的帐需要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