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按照劳务加工费就可以。
老师,我们原来是商贸企业(后转制造业目前想转回商贸),一般纳税人,主要是销售音响等电子产品。所销售的产品是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由加工厂选取供应商,我司支付款材料货款并收取采购发票,供应商直接送材料到加工厂,加工完毕后直接发货客户,由我司收取销售货款并开出销售发票。目前我们账上存货有原材料约690万,在产品36万(加工完就发货,并没有库存商品),应收约760万,预收约865万,应付约580万,其它应付款约480万,全年销售约3000万,目前账上会有什么税务风险,以及该如何调整、平账?补充:实际加工厂是老板另外一间企业,并未支付任何加工费(含发票)
客户委托我们加工商品,我们公司是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营业范围没有加工类,接单后转交别人加工,我们有收到加工厂开来的加工费专票,客户要求我们公司的开票名称也必须是劳务-加工费,请问怎么解决开加工费专票的问题?咨询过税务局,我们公司开不出加工票 加工后成品卖给客户
老师,您好!客户来纱我们厂代加工成胚布向客户收取加工费,开电子专票票应税劳务名称怎么填写呢?
老师,您好!客户来纱我们厂代加工成胚布向客户收取加工费,开电子专票应税劳务名称怎么填写呢?
老师,请帮我看一下这个应该怎么做? 公司厂房从8月份出租,因为对方的营业执照没有办下来,所以一直没有签租凭合同,租客执照已办好,预计10月15日签合同,免租期4个月,即8.9.10.11月是免租的。在这期间租客产生了水电费如9月就电费11万,(从我司对公账户扣款了) 问题1.签订租凭合同起始日是否就如实际填8月1日? 2.拿8月1日起租合同去税务局増加从租,免租期没有收入那就不产生税? 3.我司代缴电费,等租客转到我司对公账户,此项代缴电费对公账户为收入,那税务局要不要我开票?如果开了票它就会识别是收益,但是它只是代缴的费用,那我应该怎么样子把这个费用做平不用交税?
用写具体什么劳务加工费吗?这个具体我也不知道怎么写
但是我觉得不用写也行。就写什么什么加工费就行,然后税收类是,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