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与附期限都是属于合同的附款,但两者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前提的,如果不属于将来的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老师,我刚换了家房地产公司,实务中发现他们以前的会计可以几张会计凭证放在一起,后面一起附上附件,附件经济性质都是一样的是工资社保,且是跟公司挂往来,请问这样的做法合规么
老师,票据法律搞不清,又是提示付款期限,又是承兑,还有附条件不附条件的,做题目都错的,有什么好的办法梳理一下?
中级经济法附条件跟附期限区别是什么
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不可以是自然现象 B.可以是人的行为 C.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D.必须是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 正确答案 : A,D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答案解析 : 所附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但应当具备下列特征:(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3)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是可能发生的事实。 问题:c为什么对呢?不应该是“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吗?
法律行为中:附期限与附条件怎么区分
老师,您好!通过代理机构买的实用新型的专利,代理机构开的发票内容是“无形资产*知识产权服务费”,这个是计入无形资产还是计入管理费用呀
老师,清洁卫生费的税收编码大类是什么?
老师好,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我要给开餐费,税率选择1%还是多少?
老师,您好!软著代理费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计入无形资产呀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开给客户的发票(差额征税-全额开票)需要在备注里输入成本吗?不备注成本有没有影响
老师,做受益人备案这个用户名和密码都不知道了,在找回这个信用代码是对 它怎么总是提示不存在呢
继续教育会计学堂可以学吗?
保险费不是第三季度的吗
老师好,已缴纳的印花税不是不予退还吗?这个为什么可以退呢?
老师,建筑劳务分包的税率是多少?9%吗?是不是可以选择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