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具体金额按照土地、房屋的不同情况而定: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提示】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老师,第3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是不是不包括在第3条里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提示】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老师,第3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是不是不包括在第3条里
甲企业承受乙企业翻建的新房需要缴纳契税吗,麻烦老师能通俗易通解释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需要缴纳契税吗?麻烦老师进行解释
买房拆料和翻新建房需要缴纳契税吗,麻烦老师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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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税不超过200万元 减半征收(公司25年12月成立的 那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25年1.1-12.31还是从公司成立25.12-26.11的)
老师,这个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不需要缴纳契税呢
你好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所有权没有变更 所以不交
土地的所有权不是都是国家吗,就像我们住房的土地不是只有使用权吗,也是没有所有权啊
你好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个使用权还不一样的 你好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老师,你能讲得通俗点吗。我们住房是不是只有使用权
你好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需要缴纳契税吗?麻烦老师进行解释 这是集体土地不交的 住房有房产证的是所有权
这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是什么意思呢。这个说的经营转移是什么意思
你好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就是把这个经营权。你可以理解为租赁给其他人了。
只是租给给别人,所有权没有变是吧
是的,就是这个意思的
好的,谢谢
不客气,祝工作学习愉快,问题解决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