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收账款50850 贷主营业务收入4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850

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日,A公司向甲公司销售其生产的一台设备,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双方约定,甲公司在5个月后有权要求A公司以600万元的价格回购该设备。当日A公司已发出该设备并收到甲公司支付的价款。 (2)5日,A公司向乙公司销售B产品200件,单位售价0.3万元,乙公司应在A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B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B产品单位成本为0.15万元。根据历史经验,A公司估计B产品的退货率为20%。31日,上述已销售的B产品尚未发生退回,A公司对退货率
不考虑其他因素,【请问】以下业务会计账务处理:3.2020年4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000元。合同价款为25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A、B两种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5000元的合同对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A、B商品的实际成本分别为4200元和18000元。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2020年5月1日,甲公司交付B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2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50元。2020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存入银行。4.2019年12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产品生产成10000元,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1)假定合同约定验货付款,甲公司与乙公司验货并付款后,向其开具发票账单。2019年12月20日,乙公司在验货时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甲公司给予10%的价格折让。甲公司同意给予折让,乙公司按折让后的金额付款。(
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核算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2年发生如下业务:5月19日,向B公司销售甲产品一批。甲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100元,成本为65元。为了培养客户的品牌忠诚度,A公司决定,本次向B公司销售的500件甲产品提供商业折旧,即按照市场价格的9折计价。5月22日,甲商品完成销售,交给B公司。5月30日,B公司支付款项。9月10日,向C公司销售乙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000元,增值税为4680,成本为27000元。C公司开出承兑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一张,面值为40680元,同日,C公司收到该商业汇票。2023年3月10日,商业汇票到期,C公司无力承兑该商业汇票。请根据经济业务做出账务处理。
A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5月19日,向B公司销售甲产品一批。甲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100元,成本为65元。为了培养客户的品牌忠诚度,A公司决定本次向B公司销售的500件甲产品提供商业折旧,即按照市场价格的9折计价。5月22日,甲商品完成销售,交给B公司。5月30日,B公司支付款项。要求做出账务处理。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存货的账面成本为4960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①A产品3000件,每件成本为1万元,账面成本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2000件已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其余A产品未签订销售合同。A产品2018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格为每件1.1万元,预计销售每件A产品需要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0.15万元。该不可撤销合同系甲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协议由甲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0件,销售价格为每件1.2万元。甲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销售该批产品。另外甲公司又于2019年4月6日销售A产品500件,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1.2万元。货款均已收到。②B配件2800套,每套成本为0.7万元,账面成本总额为1960万元。B配件是专门为组装A产品而购进的。2800套B配件可以组装成2800件A产品。B配件2018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格为每套0.6万元。将B套件组装成A产品,预计每件还需发
老师,原材料领用多了,要怎么冲回?怎么做账呢?
计提的定存利息收入,所得税可以调减,在收到的年度一次性缴纳,请问这句话的描述正确么?如果不正确,怎么修改比较合适。
每个公司都有一个社保编号吗?
借方费用,贷方其他应付款,请问应付款增加还是减少了?
老师,驾校购入教练车,轿车记入固定资产哪个二级科目
请问老师,单位给车辆上的保险,中有一项取得的发票是:*保险服务*驾乘意外组合产品,需调增 么?属于商业保险么,给单位所有的车辆上的。
朴老师,电商的运费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来待摊吗?我公司是集团的电商公司,电商店铺的主体有的是我电商公司,大部分店铺主体是集团的工厂。25年1-6月所有的运费(包括集团工厂店铺所使用的运费)都是我电商公司付的(大部分运费都是工厂的,因为卖的好的店铺主体都是工厂)。快递公司开的也是我电商公司的发票。25年7-12月的运费全是工厂付的。所以我想2025年1-6不属于我电商公司的运费我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在25年7-12月里,没有摊完的甚至摊在26年,因为主体是电商的店铺量走的少,运费也用的少。电商公司25年7-12月就不用工厂把运费开在成本里了。
哪些客票抵扣必须要公司抬头,哪些可以按个人抬头
老师您好,采购原材料,直接全部领用了,没有注明用在哪个产品上的,这个怎么核算成本啊
协会的会费收入,只是免增值税,不免企业所得税,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么?
借主营业务成本32500 贷库存商品32500
借银行存款50580 贷应收账款5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