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可抵减的消费税=(4860%2B21600-6580)*30%=5964

一、某卷烟厂委托甲厂加工烟丝,卷烟厂和甲厂均为一般纳税人。卷烟厂提供烟叶35680元,甲厂收取加工费15000元,增值税1950元。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一半用于销售,另一半经过进一步加工后作为卷烟对外销售。假设当月销售5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销售价)5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缴消费税300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缴消费税8000元。请计算本月应交纳的消费税额并作出相关会计分录。以上贷款及税费均已结算
甲卷烟厂和乙卷烟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委托乙卷烟厂加工烟丝,甲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为20万元。(1)甲卷烟厂向乙卷烟厂用银行存款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万元,乙卷烟厂向甲卷烟厂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2)甲卷烟厂用银行存款向乙卷烟厂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万元。(3)甲卷烟厂收回的烟丝用于生产甲类卷烟。本月甲卷烟厂生产销售卷烟10标准箱,每条烟的不含税价格为100元。销售卷烟收到的款项存入银行。本月起初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已纳税款为10万元,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已纳税款为25万元“要求;<1>作甲卷烟厂发出烟叶、支付加工费、支付消费税、销售卷烟、抵扣烟丝已纳消费税的会计分录。<2>作出乙卷烟厂收取加工费、收取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3、某卷烟生产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及烟丝。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一A企业购进一批烟叶,委托B卷烟厂加工成烟丝,烟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80000元,加工费30000元,B卷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代收代缴了消费税,该批烟丝收回后,A企业将其中60%对外销售,金额220000元。 业务二:企业将剩余的40%烟丝,用于加工生产卷烟。 已知:烟丝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计算: (1)业务一是否符合消费税法委托加工业务的规定,并简要说明? (2)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3)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税额? (4)业务二应纳消费税税额? (5)该卷烟生产企业5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烟丝一批,甲企业提供的加工材料成本为6000元,乙企业收取加工费2000元(不含增值税)。对于受托加工的烟丝,乙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价可作参考。乙企业在向甲企业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烟丝后用于继续生产卷烟。已知该企业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烟丝价值5万元,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烟丝价值3万元。甲企业当期可扣除的消费税税款为多少?
3.某烟厂为一般纳税人,8月业务资料如下:(1)委托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期初余额为4860元,本月收回委托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2160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6580元,本月领用的委托加工烟丝全部用于生产卷烟。(2)本月销售自产卷烟30箱,每条标准不含税售价为90元。要求:计算该卷烟厂8月应纳消费税额。
老师,季度交印花税的取数,折旧费,差旅费,加油费,工资,社保费这些应该不用交印花税的吧?
各位老师大家好,公司一直没有成本发票,怎么入成本账,老师指点一下
11月份的征期已经结束了,但是11月份也没有进项票,但是我忘记勾选了,怎么处理
各位老师大家好,财务三大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可以详细解析一下吗,谢谢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公司建了个充电站,需要先给充电桩交电费,有客户给汽车充电后,我们再确认收入结转电费成本,那预充的充电桩 电费 记在哪个科目下呢
公司建了个充电站,需要先给充电桩交电费,有客户给汽车充电后,我们再确认收入结转电费成本,那预充的充电桩电费记在哪个科目下呢
老板吃饭的餐费发票。他自己付的钱。这种。可以做 报销款吗
在四线城市做会计大概有多少钱?
老师,公司出售自产的大豆,属于免税农产品,大豆的成本没有成本发票,但实际发生,汇算清缴还用调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