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申报的 按期申报 不缴纳也得申报
老师,今年1月份的所属期,支付了一笔劳务1000,没有代开发票过来,按工资薪金申报了个税,后面人家要求更正为劳务报酬,后续月份已经申报了,只能去税局大厅更正,也没有发票,去大厅更正的话会不会有风险
老师,固定资产23年的时候账务错误,一次性扣除全部费用了,请问23年汇算清缴固定资产是不是要做调减,往后每年再进行调增?
老师,这个月是申报5月份的个税对吧
老师下午勾了抵扣勾选,已经统计确认了,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增值税申报表里面显示出来?
晚上好老师,计提工资时计提个人所得税么,分录怎么写
老师我是个体工商户,我是高挖机的,我请来的挖机师傅的工资应该怎么走
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从农户手里收的水果,开的免税普票98700元,我们一般纳税人,这个抵扣多少进项税,分录怎么做
本财年发现上一财年多计提税金,本财年应该如何冲销
公司购入车辆公司收到机动车发票,车辆用于销售人员跑业务,和接待客户,能够抵扣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最后如果有免抵税额,需要缴纳附加税,那么,这个免抵税额还需要结转到下个月吗?
也是免税的吗?
你好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1)普通学校。(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符合上面的可以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明细表这里是选这个吗?
你好对的 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