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1、在合同中约定。 2、在付款里边约定。分进度标明,在合同执行前先交付多少定金。 3、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定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老师您好,税局专管员问2017年两笔罚款和滞纳金,我自查了账是税费和社保延缴的罚款和滞纳金,现税局说这个企业所得税疑点要自查一下,并问1、是否在一般成本支出中反映?2、这个收税滞纳金是否属于罚没支出中按照规定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这个是什么意思?我们做的罚款和滞纳金科目都是在营业外支出下面的。请问我应该怎样去回答?谢谢
老师,请问,经济合同的违约金,是价外费用吗?为什么这个讲义上写的“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还有就是编号15这段话,表述的意思是,销售方违约了,向购买方所支付的违约金,购买方只需要向销售方开具收据,只要合同里有约定违约金赔偿条款的,销售方可以凭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是这个意思吗?
老师,我们是销售方,当时跟采购方签合同是现货现款(货到3天内付款),结果采购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超过3日付款按货物每天每吨增加5元的资金占用费作为结算单价!之前开了票(全部货款和部分资金占用费)都是按13个点货款开的,采购方一直拖延不付款,后面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对方需要补票给他,请问开票开什么大类,开几个点的?
请问,企业买一样东西,跟对方约定支付一部分定金,这个定金需要通过书面来约定。那么请问这个书面是什么意思?就是合同还是什么?不太理解这个书面
老师,想问一下,企业之前股权转让,有没有税项通知书?股权转让,约定是受让方承担转让方的转让期间涉及的税费等费用,但是没有税项通知书,也无法确定这个税费到底是多少?对方有没有漏交或少交也不清楚,万一时间久了因为漏 交或少交的情况产生滞纳金。这样不太好。作为受让方,应该以什么作为依据,来确保税费对方是交齐了?
如果劳务工资是2025年的,劳务发票开到了2026年,那么这个成本是2026年的吗?
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让扣,需要汇算清缴扣,可我们账上计提的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税额是减去加计扣除数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算出来的。结账了, 必须反结账修改吗,可以这样吗: 1月交四季度税,分录借应交企业所得税,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等汇算清缴退完税,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销售平衡车的,购买的赠品随同赠品销售时,会计摘要怎么写?这笔分录要以什么为原始凭证粘贴?
你好老师,我们要销售小麦种子,我们上游企业给我们开了免税普票,我们再销售的话也是免税免税吗还是要交9%的增值税?
请教一下,公司9月买了一辆二手汽车,10月放在二手汽车商那里代卖,可以现在2026年1月才发现,10月已经卖出去了,开票也没通知我们,直接二手车市场开了发票才开1000元,现在考虑比如实际价格是30000元,补29000元的无票收入?这个分录怎么做?可以吗?谢谢
老师您好,今天收到一张2024年的发票,能进项抵扣不
公司把经营租赁权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年底看第三方公司的盈利情况分的收入,这种情况,每个月需要做收入吗?还是年底都在12月里确认收入呢?
老师,请问所得税申报表中的职工薪酬栏是填申报当期的还是全年的。
为什么会提示,没亨受啊?先进制造业加计扣除在申报表哪一项呢?
老师,有没有财报附注模板(针对往来明细的),谢谢
有无关于定金这方面的模板呢?
商品定金合同范本 篇一 商品定金合同 房屋代码: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预订方): 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证件名称: 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 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 区 街(路) 号《 》项目 幢 层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 ),并经 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 甲方定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 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 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 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 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 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 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这是单独的,也可以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